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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宝珈带我逛了纽约很多地方,我们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在中央公园散步,吃甜筒。我们拖着手,从南街59号一直逛到北街110号,人工湖上每一座拱桥的花纹都能被我们娓娓道来,毕士达喷泉周围丰美的天鹅被我们铭记于心。春天消逝,夏日到来,我们约定戴拉寇特剧场营业的第一天,一定要抢上免费券,好生享受一番。

我们像每一对最普通平凡的留学生情侣那般,为爱情雀跃,勇于尝试,年轻而蠢白。

走在路上,麦宝珈经常会一会儿挽我胳膊,一会儿又与我十指相扣,最后干脆把掌心与我掌心相贴。试来试去,最后试到叹气。

我问他怎么了。

他抬起眼皮看我问,为难道:“我也不知道,就是想跟你挨得更近些,可怎么都不对劲,好像怎样都不能靠近。”

我被他这样的“局促”弄到哑然失笑。

诚实来讲,用尽力气对一个人好,并不是我的作风,但如果他非常需要我这样,我会尝试一下。我在我们的爱里懈怠,是因为我从来不表露坚定。

我想,麦宝珈并不是我能亏欠的人,我应该对他更好些。

我心一横,揽住他的肩膀,作出一个惊人的决定。

我听见自己说:“宝珈,我们同居吧。”

他被我揽在怀里,震惊了一会儿,然后伏在我的肩膀上,略带委屈地哭了片刻。

“真的吗,真的吗?”他边擤鼻子边问。

我揉着他的后颈,发梢分出茬融进我的掌心,挠得我的心痒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