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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被我肏得有些腿软,我抱着他放进床铺,找来吹风机替他吹干头发。他的脑袋在我掌中摇晃,偶尔咕囔出舒服的鼻音,像只被爱抚的猫咪。

这些日子以来,我们做爱的频率并不高,除了麦宝珈发情热来临时。我们总是急匆匆地结合,像完成某件任务。今天这样,突如其来的情潮,实属罕见。

每次做爱时,我都会盯着他的后颈发一会儿懵,心中的违和感更甚。

这真的很奇怪,如果我们是情比金坚的爱侣,为何我还未标记他?

我想了想,无外乎两种情况,要么是以前的我不够坚定,并不想同他山高水远;要么是我们正在探索阶段,还未真正就此决定未来。

他应该是个完美情人,耐心地等我愈合,不介意我的迟缓。我还要有什么奢望呢。标记不标记,应该只是顺序问题而已。

“在想什么?”他毛烘烘的脑袋枕在我的膝盖上,一脸惬意地问我。

我敛起疑虑,试图回以深情,用指尖勾勒他的轮廓,他随着我的抚摸闭上了眼,静享这难得的温存时刻。

“我有些时候在想,我其实是个很糟糕的人吧,有什么值得你喜欢的呢?”

他蓦地睁开眼,静静凝视我,然后搂住我的脖子,找到我的嘴唇,轻轻吮吸。

“你很好,潭攀,比你以为得要好。”他边吻边说。

“再也不要想这些奇怪的问题了,好吗?”他继续说。

我闭上眼,加深这个吻。

是啊,伤口总会长出新鲜的肉,疤痕合拢。我真没有必要给自己打个死结,纠结于无法被证实的细枝末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