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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自己如了她的意,坐在了子弹对准的位置。

只是帮她挡了子弹,还是要收几分利息的,所以他带了她几次,去看自己是如何处理叛徒的。

第一次是陆家叛逃出卖信息的家仆,子弹一根一根断开这人的手指。

他侧头看了眼那只小狐狸的神色,每响一声她的小脸就白上一分。

第二次是陆家昔年漏了处理的一位姨太太。

只是这次,看着她泪盈盈的眸子,陆明笙心底轻叹一声,把人揽进了怀中,让她背对着那自己都已经习以为常的场景。

真是个小冤家啊。

打那以后,他再也不忍心叫她看到任何自己杀人的场景,原因无他,只要她怕的东西,自己就不想让她看到。

自己是分外喜欢她的,包括她所写的文章。

早在相识的第一眼,他便瞧出了她潜藏于心的傲骨,一如母亲口中的祖父,那种不畏惧迫害独属于文人的傲骨。

夜深人静的时候,他总喜欢坐在灯下,拿着杜爷送来的她写的文稿细细阅读。

那文字的风格,一改平日对着自己时的温柔乖顺,批判不平之时满腔怒火,言辞犀利冷酷;同情起不幸时,言语悲切惋惜,令人读来潸然泪下。

读过不少祖父文章的他,分外喜欢她的文字,喜欢她字里行间的风骨。

那日在雨巷时,耳边是她有力的质问,眼前却只能看到她执着伞渐行渐远的身影。

有时候,一切或许冥冥之中早已有了定数。

无论是她偏爱的茉莉花,还是那首唱响了整座平城的送别,都在暗示着所有的结局。

茉莉的花语是好的,只是自己一看到离别二字,就觉得心尖不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