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鲸鱼杀手 Barrett 2634 字 2个月前

池衍看着他毛茸茸的头发:“时间够,也不用跑这么急。”

向其非这才发下帽子不知什么时候掉了,屁股还没坐热,立刻跳下来,跑到倒车镜哪儿,两只手都拿来压那些因干燥而起了静电的头发。

“是被风吹的,平时不会这样炸起来!”向其非急忙解释。他的头发细软,又天然带一点点卷,到了秋冬天,雨下得少,风一刮就容易乱糟糟的。

池衍弯腰就着车灯,把白色封皮的本子翻开,向其非才发觉出害臊,他扒拉完头发又坐回去,手伸进兜里掏出那根红笔反复开合笔帽。

咔哒。咔哒。像在计时。

小说的篇幅不长,抄下来也就一页多一点,读完很快。池衍翻页过去,向其非的心也跟着一紧,两张红的票根用几条透明胶贴在右边,上面的信息磨掉七七八八。当时第二场没看上,向其非不想退票,还是拿回去和第一张贴在了一块儿。

好在池衍没太在意,合上本子,从向其非手里拿过笔,分别在两张cd上签了名,这次显然顺畅得多,竖弯钩也画得更潇洒。卫衣一会儿就能安心塞回书包了,向其非想。

他等着池衍在摘抄本也签上一个,对方却合了笔,最后一声咔哒。计时结束。

他的偶像对他说:“这个送给我成么?”

“啊?”向其非纳闷儿:“你要它干什么啊?”

“因为喜欢。”池衍看着向其非,似乎有点认真,又像在逗小孩儿,“我用你吃了两块儿的那盒糖换。”

这境况让人有点扛不住,向其非又要捂脸,险些当场暴毙,心想,我看你是想我拿命换。

第5章 黄昏黎明

向其非或许度过了人生中最魂不守舍的两天假期。

一日三餐在家解决,同学聚会没去,家庭小型出游他也推了,除去遛狗,自己在房间整整闷了两天。今年的供暖又出奇的热,脑子烘成一团浆糊,要开窗吹吹冷风才能思考。他实在是不明白池衍怎么想。他那晚坐在车前盖上说喜欢,似乎是真的只针对那篇文章。毕竟最后他就留了一页,本子和票根都原封还回来。可明明用手机也能找来看,为什么就非得执着于一张纸?

但不管怎么说,也算是互相换过礼物的关系了吧?更别说大半夜疯疯癫癫来回飚四十公里的车,之前向其非跟谁也没一块儿这么干过。按照他的社交经验,这样绝对是再见面会互相打招呼的朋友了,或者偶尔还能一起吃个饭。可那天池衍把他送到车站,向其非熬了一宿,已经困得睁不开眼,还沉浸在那句“因为喜欢”里没出来,扒着车窗满心期待的问,那我以后还能去找你吗?

池衍却说,我觉得结束在这儿就挺好,路上小心。

他把这事儿跟钱惠来讲,钱惠来说,人都这么说了,你就结束了呗,我也觉得挺好。

向其非说,那不可能。

钱惠来问,你还想怎么着?

嘿嘿,向其非说着又嘚瑟起来,礼拜天他们要去老山胡同,我线索还没断呢!

反正他就又来了。

北京城里大大小小的演出场地,向其非虽然不至于每个都去过,但也知道个大概。老山胡同里有家黄昏黎明,和之前滂沱总演的愚公移山也没多远,他那天听阿闹提,心里基本就对上号了。也不知道这些livehoe怎么就扎堆儿开在皇城脚下,或许格格阿哥也有蹦迪需求。

他提前做了功课,演出是新乐队的翻唱场,免门票,但要消费酒水,乐队名字叫be dot,中文是蓝点,别的资料就查不到了,但看宣传海报模糊的合照,也能一眼认出站在中间的就是阿闹本人。

向其非早早地来了,戴顶新的帽子,人不算多,但地方小,倒也显得满满当当。他到吧台去,买了一瓶朝日,握着棕色银签的玻璃瓶坐下,桌边还有三四人,喝什么的都有。周围没有池衍。

他想要不然去后台找找看吧,才一个礼拜过去,阿闹总不会再把他忘了。刚一起身,乐队就带着乐器,呼呼啦啦上场,闯后台的计划就只能顺延,演出结束再执行。鼓手瘦瘦小小,看着眼熟,上来先缓慢敲了一段,节奏一来,就有人跟着摇头晃脑,再逐渐加速,阿闹在军鼓的反复敲击中登场,挎一把五弦贝斯,明黄色的dgwall ng3,成为了这支新乐队的主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