逢蒙稍微有些着急,“方征是凡人,不难杀。主要是连子锋,绝对不能活在世上啊 ”
看不清动作,那黑衣人的水晶手指已经掐住了逢蒙脖子,“小逢蒙,其实你再怎么否认,你的理想和你师父也是一样的。你们都想保护那些凡人。你师父太善良了,还想看着他们茁壮生长。你已经知道这是不可能实现的,退而求其次尽量让他们活着,哪怕像猪牛羊一样活着。这就是你们的分歧。但在我看来都没有必要。强者生长,弱者消失。不管是人、动物或是怪兽。小子锋我不会刻意除掉,我留着他,直到他最终和我争夺的那一天。他会成为我路途终点最大的障碍和丰碑。我会锻炼他变得仇恨冷酷,为祸世间,清理那些渣滓,把龙兽血脉的力量发挥到极致。”
夏仲康已经完全惊呆了,然而他刚想起身。那黑衣人居然悬空而起。脚蹬住了他的喉咙。手脚俱是冰冷的晶石。整个人以诡异的姿势停驻在半空。
黑衣人看着夏仲康,“唉,我现在还是没记住你的名字。小国君。你和你哥哥做的事,很好笑。倒也省了我许多事。不枉我当年费尽心思在首铜山……呵呵,你们驯服民众……很好,很好。”字眼有种说不出的恐怖意味。
他又放开了夏仲康和逢蒙,倨傲地坐在上首。
“您到底要做什么。”逢蒙牙齿咬得咯咯作响,“我不想与您为敌。”
“凭你们还不配与我为敌。虞朝煞费苦心隔了很多‘墙’。杀掉巨兽、阻挡怪物、镇天神木,归墟陆沉,可笑,可笑。”他在黑暗的夜色的笑得愈发肆意,“小逢蒙,小国君。神就是神,蝼蚁就是蝼蚁。你的师父选择了蝼蚁,是我一生的遗憾……若问我要什么,我要这山海俱为绳结,天为刻刀,重归洪荒昧极!”
“崖崩劁折、闪电雷鸣、星辰孕灵、天机转圜……那将是一个所有生灵凭本事繁衍争夺的世界。卑贱的蝼蚁们靠着你师父的奉献,苟活了那么多年。现在我要把这世界的真实恐怖都还给他们!你们要么成为蝼蚁被我碾碎,要么膜拜我这世间唯一的神。怎么选,回答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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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乐的时光总是短暂。子锋想在天空多飞翔玩耍一会儿,但方征惦记着华族接应情况。终是在夜深沉时降落在城边十数里外的高岗上。子锋到底还是没舍得真正“欺负”方征。一来舍不得,二来顾忌分寸拿捏不对,好不容易哄得软些的征哥哥又生气了。
子锋暗想,征哥哥,总是很难哄的。令他着迷的,也是这样的征哥哥。
飞久了对重力的感觉就会失控,方征重新站在地面时腿有些抖。子锋扶着他走了几步。方征又转到子锋背面去看那青色羽翼。所有羽毛根部点在羽形支架骨上,有一层生物膜。比起普通动物的羽翼少了肌肉。仿佛是某种后现代的艺术品。方征不禁思考,“为什么是青色的?我看到你当时融的是一只白鸾。”
“应是血脉中的某些生克关系。”子锋摇头道,“当年日月鸾化为五色鸾,力量的流转很神秘复杂。龙很喜欢吃鸾鸟,为了生存,鸾鸟进化出了一些被吞噬后的变化机制,确保不被龙兽得到所有的能量。”
方征点头:“原来如此,那你这手……还回得来吗?”
虽然翅翼上也有骨膜覆盖的四爪,但终究和人类的手不一样。失去了左手,很多事会不方便吧。方征心中有细微的疼痛。
子锋摇头道:“暂时没办法了吧。不然去哪里再找根新鲜的龙臂骨来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