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方征也不计较,他听着“连风”和那驳兽的玩闹声,心知这批“马上飘”已经不能威胁他们。方征请他们带路往前走去,他们连忙驱动驳兽,驳兽恋恋不舍地像只大猫般最后舔了舔子锋的脸,才调过头去。
子锋习惯性地想牵方征的手,他握住方征掌心时,方征却又抽开了。
“路窄。”方征道。
子锋觉得方征这两天态度有点怪怪的,自己晚上搂着他睡觉时,听到他心事重重地叹气。有一天夜里子锋醒来,见方征欲言又止盯着自己(方征当然是看不见的,但那种凝视的模样仍然有些吓人),还有一次子锋感觉到方征在摸自己的脸。那个时候自己没有画矿石粉。
子锋感觉到,方征有事情想问自己,最终却没问出口,而且有意识减少两人独处的时机。子锋心绪纷乱,那只可怜的小艾叶豹让他难过,也让他担心会被方征联想到从前,方征的其他五感究竟增强到怎样的地步?会不会有戳破他伪装的其他能耐?又或者自己哪里露出了破绽?
不提方征和子锋各有各的烦心事,两个“马上飘”把方征他们带进了大本营,他们的大本营是一座以木石结构为主的小山寨,四面环着高峭山峦。寨中约有五百人,每家都养着驳兽,数量约有一百头。
他们是家庭结构,男人每年有一半的时间都在外出、搜集货物去各部落或城邦交换,女人则在寨中种田、捕鱼、持家带孩子,这里自然地理条件还算富饶,再加上他们独特的驯兽能力,让跑货减少了许多风险,生活得还算稳定。
方征是在寨中最大的木楼上见到的“马上飘”首领,他有一只眼睛是重瞳,所以又被人称为“三眼黑”。在他的院中,左右盘踞着体量最大的两只驳兽,懒洋洋的,站起来估计有人高。甚至子锋的友好招呼,它们都没有理睬,只矜持地点了点尾巴。
“三眼黑”叫做孟十三,是当年夏渚派去维.稳南蛮的孟涂的三代孙。他每年也会跑货,最好、最远和最险的货,已经持续十年了。同时他还有从夏渚弄来玉石的渠道,所以寨中的繁盛和财富积累,他功不可没。
“每年都只能有一两人走过铜链进来。”孟十三请方征和子锋坐在椅上,“今年又见到了英雄,幸会。”
方征本想直奔主题,没想到他们落座后,孟十三派人端出了一个脸盆那么大的玉盆,然后命人端来许多土褐色罐装的酒,十几罐倒进去装了满盆。方征还没来得及庆幸看那土陶罐几乎都是自制,对方的确有能力制陶,就听到孟十三笑道:“今天先不谈其他的事情,客人远道而来,一定要好好享用我们的美酒,否则就是不给我十三面子。”
好吧,方征明白了,试完身手,现在开始试酒量了。
方征并未犹豫,接过孟十三手下递过来的铜爵,任他们把玉盆里的酒,勺满自己的杯子,然后一口干,酒味道辛纯甘冽,灌进喉咙却如火烧,方征亮了亮杯底,笑道:“怎能不给。”
方征并不是很清楚,只记得这些酒杯形状的确是青铜器鼎盛期的产物,但是子锋却是心中一哂 铜爵、玉盆、还有其他装饰,可都是国君仪制,这孟十三躲在小天地,换了这么多东西来享受,称王称得很愉快嘛,怪不得飞獾军要抹杀和他们联系之人。
子锋不喝酒,他很自觉地站起来到方征身后,以一个护卫身份自居,看架势这顿酒不会轻松。
孟十三也不以为意,和方征推杯换盏。他每次只抿一小口,但方征知道自己必须干杯,好在方征酒量还不错,喝了几轮下来,孟十三俨然很满意,在他们的风俗中,能打会喝才是真英雄。
喝的时候,有人凑到孟十三耳边悄声说了什么,他眼神立刻亮了,非常惊喜地对方征道:“朋友,你可以啊,丹阳城里的事情,我刚才也知道了。你怎么不早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