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把小仓鼠养在笼子里,像完成工作一般,每日定时投喂,每周清理笼子,堪称是个称职的主人。
但也仅仅只是如此而已。
大约半年以后,有一日,那只仓鼠自己掀开了笼盖,逃了出去,消失得无影无踪。
当年还只是个孩子的任渐默发现小仓鼠失踪以后,根本就没有试图去寻找它。
他只是默默地收拾好了空空的笼子,连同还剩一多半的饲料与木屑一起,打包丢进了垃圾桶里。
任渐默确实不讨厌那只仓鼠。
但养了半年的“宠物”,在他看来,依然和实验动物中心里那上百只仓鼠没有任何区别,只是一只普普通通的动物,他努力过,但仍然无法在它身上投注任何感情 。
他甚至忘了自己连个名字都没给那只仓鼠起过。
现在,六年过去了,他仍然和小时候的自己一样,对于任何一件活物,他不讨厌,但也不喜欢。
任渐默以为自己会一直如此。
直到一个下雨天,他的实验室窗台上落了一只白毛红嘴的文鸟。
那是一个盛夏的午后,铅云密布,雷声滚滚,雨下得很大,绵密的雨水噼里啪啦砸在窗玻璃上,很快连成一片水幕。
那只文鸟就是在这种鬼天气里一头撞到任渐默实验室的窗台上的。
那会儿毛团儿已全身湿透,躲在窗沿的夹角里,靠着头顶那一小片遮挡瑟瑟发抖,眼看着就要坚持不住,一头栽下去了。
不知出于什么心理,任渐默竟然打开窗户,伸手将湿漉漉的文鸟捞进了屋中。
那显然是一只被人饲养过的小鸟,而且被雷暴天惊了个魂飞魄散,它蜷在任渐默手里,既不反抗,也不挣扎,就那么乖乖的一动不动,似是认命一般,任由这个陌生人类随意摆布。
任渐默并没有打算对它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