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考多累啊,杜夏脑子空空,一身轻松。他这两天唯一一次动脑是因为收到了杜浪的讯息,说是和同学在临市的某教育机构里找到了兼职,有宿舍包吃住的那种,很有可能整个暑假都在那边忙,不回蓉城了。
何筝总算没那么欠揍,搂着杜夏温存的时候才问起,想知道蓉城大大小小的兼职机会那么多,杜浪为什么要特意跑到隔壁的城市
杜夏当时能明显感觉到自己的反应速度变慢了,何筝连问了好几遍,他才勉为其难地拼凑出一个答案。杜浪这是不希望父母为他办升学宴。在他们老家,杀头猪都能叫七亲六眷来喝酒,考上大学更是天大的喜事,其重要程度和娶到媳妇不分上下。
但办宴席的真实目的并不是分享喜悦,而是为了收人情,来吃的人都要随份子钱。杜夏重回老家那年,这种形式的宴席已经被当地明令禁止了,大红横幅上写着“恶习”,但当地人都出来打工了,老家不让办,就在打工的地方办,找农村的流水席师傅在空地上架个大红棚子,棚子里面红火热闹,不比饭店差,外面有人拿着本子记账,以后去这些人家里吃酒,又要把礼金随回去。
杜夏自己跟在蓉城打拼的老乡们几乎没有来往,并不意味着他父母没有。升学宴这种酒席要是办成了,来吃饭的起码十桌八桌,能收不少红包钱。
这钱当然到不了杜浪自己的口袋里,就算父母愿意给,他也不要,更不希望父母借他的名义办成这劳什子升学宴,借着暑假打工的机会,提前跑掉了。
毕竟是亲兄弟,杜夏还是很懂杜浪在想什么的。何筝听他说完后意外没借机吃醋,也觉得他们兄弟挺相像,一样拧巴。
“那他为什么不直接跟父母说不呢,一定要绕那么大的弯子,”何筝顿了一下,补充道,“还大概率行不通,费力不讨好无法逃离。”
“你不懂。”杜夏想说,何筝的思维跟他们这种土生土长的小老百姓是有差异的,他实在不想再动脑子了。
他活了二十七年,没怎么上过学,对读书人一直很敬畏,他现在敢拍桌子说独立思考那一套是骗人的。
去特么的延迟满足会获得更多快感,那都是用来骗学校里的小屁孩的!想快活还得做爱,必须做爱!他用青涩的吻堵住何筝的唇,不想再跟他一问一答,只想做爱,爱。
爱!
在爱里,他可以像何筝一样抛却过去的身份,所有的身份,不再是谁的儿子,谁的哥哥;也不需要当哪家店的老板,完成什么样的复刻;工作,伙伴,朋友;谋生和理想,学识和实践……这个社会赋予他的规训一点一点被磨灭,这个社会中的人附加给他的身份一个接一个被撕掉,他在无边无际的情爱里沉沦至最自由之地,那里唯一的镣铐枷锁只有欲念,对下一击浪潮的期许和贪恋。
频繁的性爱加长了杜夏两次高潮之间的间隔,他前面都射空了,他还要把何筝的牛子吃进去,不动,就夹着,双手双腿拥抱着,纠缠着。何筝也很喜欢这种状态,比起自身的释放,让杜夏感到充实更能满足他男人的自尊心。
只是他很好动,不住地抚摸杜夏光滑的后背,爱不释手。杜夏的手指就停留在一处伤疤上,灵魂出窍似地毫无动作,他其实有在记忆,那种很即时的观察所带来的瞬间的记忆,每一次眨眼都是一幅画,细致到何筝每一处伤痕的位置,每一口呼吸的长度,每一声喘息的深浅,每一次触碰的轻柔。
杜夏不可能真的什么都不想,毕竟脑子没坏,还在。他现在盯着何筝的后背,何筝扭回头盯着锅盖,随时准备熄火,把云吞面和馄饨都捞出来。
杜夏恍然。
天早就黑了,何筝身上笼罩的那层柔光消失了,变得接地气,周身围绕着真实的人间烟火光。
但真说起来,下厨煮面的何筝反而又是最不真实的,杜夏还没搞懂芝诺的乌龟,他张口就又来一个俄狄浦斯。
杜夏原本以为他和何筝之间必须要疯一个,他们现在都好好活着。
杜夏没忍住地笑了一下,笑出声那种。何筝又扭头,见他是冲自己笑,便问,“笑什么?”
杜夏脑子还不太好使,就是笑,何筝看了眼锅里还没煮开的面,把火关小,朝杜夏走了过来。
走路的时候,没系好的腰带尾端一甩一甩的,像街头流里流气的古惑仔。
等会儿还要吃饭呢,还早,何筝双手做爪状,作势要挠杜夏痒痒,骑到杜夏身上戳他胳肢窝,逗得杜夏咯咯直笑。
“别闹我了,别……”杜夏笑到气都喘不上了,何筝才停手,居高临下地问,“那你快说,说出来也让我乐一乐。”
“你先下来……”杜夏还是乐呵呵的,想先把何筝哄下来,何筝立场坚定,坐在杜夏胯上不动摇。杜夏也是时候给脑子做复健了,努力回想过去,随便撤点什么糊弄过去,他余光里的灶台上有小火在煮面,柴米油盐生活气。
“庄毅,嗯,对,就是他。”杜夏终于想出个人名了,断断续续地转述庄毅曾经同自己说过的那段经历。庄毅和姑娘露水情缘,庄毅给她画了幅肖像,姑娘给他念《情人》。
杜夏后来知道庄毅那都是编的,吹牛逼的,但如果真的有那样一个场景,肯定很美,想想都浪漫。
“我还以为什么呢……”何筝的落差感还挺大,就差把“这算什么”写在脸上。杜夏心情好,跟他拌起嘴来了,故意嫌弃道,“总比某些人只会煮速冻面强。”
杜夏这话成功挑起了何筝男人的自尊心和胜负欲。不就是杜拉斯的《情人》嘛,何筝又不是没看过,他也能给杜夏念。不,他会背,最经典的那段开头他还记得原文,他清了清嗓子以表正式,才说了几个音节,杜夏就又笑了。
“你叽里呱啦就叽里呱啦,怎么还吐痰啊。”
“诶哟,那是小舌音。”
“什么音?”杜夏以为何筝欺负自己书念得少,胡说八道,何筝只得继续解释,不是所有洋人都说英文,人杜斯拉是法国的,《情人》原著是用法语写的!
杜夏更震惊了,不是说法语是世界上最浪漫优雅的语言嘛,不应该很好听嘛,怎么还吐痰呢,何筝都没脾气了,问他,“你到底还听不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