鞭炮噼里啪啦炸开,声响远远的传出去,随着传菜人一声声的吆喝,暖屋酒正式开席。
接下来进去认亲环节,三叔带着林屿去认人,住在村里的亲戚林屿倒是认识,而有些亲戚早就搬走,住的也远,一年到头也见不着两回,也只能抓紧机会才能认认脸。
林屿笑的是脸都僵了,只要见人就喊叔叔婶婶满桌的敬酒,其实一个人都没记住,不过亲戚们也没有为难他,喝过就算了事。
他还提前准备了醪糟水,也没派上用场。晃悠了几圈,混个一肚子谁,终于轮到他吃饭,菜都凉了。
毕竟是冬天,席面也是摆在外头的,他正准备随意挑一点吃,康平鬼鬼祟祟从蒸笼里端出一盘预留的菜来,“大哥,我偷偷给你热的,吃这个。”
“哥太狡猾了!明明是我们一起藏的。”楚楚十分不服,“大哥吃这个,这是我选的。”
“都吃都吃。”林屿夹了一筷子的肉片,“你们也吃啊!下午还要收拾呢!”
请客本来就麻烦,不吃饱哪来的力气?
他们风卷残云似的吃完饭,又等客人都吃完了,人群才慢慢散去。
女眷们帮着收拾东西,洗完晾干之后,还要给各家还回去。
每户人家都带了礼物上门,放在新院子,林屿带着孩子回去清点,不点不知道,居然收到了五百多颗鸡蛋,另外还有十几包红糖。红糖倒是耐放,可鸡蛋要吃到什么时候去啊!
林屿看着一兜兜的鸡蛋,堆的屋子到处都是,不禁犯愁。
“拿去卖了吧!”康平给他出主意,“鸡蛋不是很好卖吗?”
“主意是没问题,可这些蛋怎么送到县城去啊?颠都颠坏了。如果雇车,车费花的更多。就算我们一天一个,也吃不了这么多,冬天的蛋顶多也就是放一个月。”
愁啊,如果平白放坏了,多浪费。
“康平康安你两记得把红糖分给来帮忙的婶子们,楚楚跟希希你两给三叔他们送二十个蛋去。”
孩子们各自去送东西,也没消耗多少,林屿在院子里看来看去,看到之前大锅饭留下的木材灰,还泛着红光,突然想到一个主意,干脆就做成皮蛋好了!
不仅能改善口味,还能放着慢慢吃。
被外国人亲切叫做“恶魔之卵”的皮蛋,是一种有人爱的不得了,有人恨的不得了的食品,喜欢的人觉得它咸香开胃,不喜欢就觉得吃了想吐。
林屿是那种能吃的类型,以前家里快到端午节,就会提前买两百个鸭蛋,一半泡咸蛋,一半做皮蛋。
说干就干,林屿翻出大盆子打好井水,开始一个个把鸡蛋清洗干净,然后放在篮子里晾干水分。
新院子中间的空地极大,刚好摆得下这么多篮子。也幸好他的小帮手够多,洗三百个蛋就是撒撒水。
留二百个每天煮了吃增加营养,二百做皮蛋,一百做咸蛋,也不是他不想都做咸蛋,而是盐价贵啊,一百多一斤。
等洗完这么多蛋,天都擦黑了,锅碗瓢盆还了回去,白天搭起来的灶台也拆了,原来的热闹开始归于沉寂。
常用的生活用品已经搬了过来,以后他就要在这里生活,林屿看着他的新房间,还真有点不习惯,可东西都是崭新的,真棒!
要知道他可是从七岁开始,就盼着搬新家了哎!以前草屋真的是夏天漏雨,冬天漏风,晚上风刮的嗷呜嗷呜的,吵的睡不着。现在统统没有啦!
他住在堂屋旁边的正房,堂屋的另外一边是书房,用来给平时的他们写写算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