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1章 走出闺阁

锦堂香事 浣若君 1895 字 8个月前

床侧架子上挂着两件玄色中单,也是他的常服。行军在外的男子,便再有贴身的小侍卫们帮着打理,但终归皆是男子,难得有心灵手巧之辈。

中单的两肘,许是因为经常骑马的缘故,皆磨穿了,叫小侍卫用大针带着线,曲曲拐拐串在一处,像两只羊肠子一样扭着。

也许侍卫是做到一半就走的,针还别在上头,也不怕他家大都督穿着,叫针给扎了去。

日落西山,暮色渐浓,锦棠寻着点燃了灯台,百般无聊,遂剪了针线过来,找不到合适的布子,瞧着自己的衣服亦是玄色的,遂于衣掖之下,剪了两小块多余的布出来,削成两个椭圆形的状子,一侧一只,补在了林钦的衣袖上,总算将两只衣袖,给补齐了。

方才补罢,便听外面一阵乱喊乱叫,锦棠随即扑到窗子上。

这大都督府的窗子,不比别的地方的窗子也不过做个样子,它是以实木钉成,厚实实的两扇子,于外头一锁,想突也突不出去。

再扑到门上,借着门缝,便能瞧见外面那群歌舞伎像赶羊似的,叫人从前院赶了出来,一个踩着一个,扑着一个,闹轰轰的赶走了。

锦棠犹还在门缝上扒着,只见门影一黑,锁镣哐啷啷的作响,哗的一把,两扇大门向外拉开,侍卫长胡传一袭短打兵服,紧腕上铜铆钉叫灯火照的熠熠生亮,就在门上站着。

他盯着就在门上站着的锦棠看了许久,径自越过她,至内,于案头捧起那坛子酒来,回过头来,说道:“酒是穿肠毒/药,色是刮骨钢刀。酒色齐至,徜若舞伎不能得手,下一招,就该是你了吧。”

锦棠在避暑宫见林钦的那一回,胡传并不在他身边,所以,胡传并不认识锦棠。

再兼锦棠穿着一袭黑色的短衣,头上又是包的圆巾,瞧着不过一个瘦落落的小童子,胡传自然也只当她是个男人。

联想到百戏班子是刺客,他就把锦棠也当成同谋了。。

林大都督三十未婚,也不甚近女色,这其中自然也是有原因的,不过,这原因自然不在他的身体,而在他的心理上。

胡传身为亲卫,当然知道自家大都督的身体没有任何问题。

是人就不可能没有七情六欲,所以在胡传想来,林钦会突然瞧上这么个送酒的,细皮嫩肉的小子怕也是有的。

毕竟男子不比女子娇弱,受不得颠簸,随军途中带个女子自然不行,但带个细皮嫩肉的小子却无妨。

而且,林大都督显然是看上了他,否则,从不叫人踏足的寝室,他不会让这不男不女,个太监似的小少年进来。

扭开坛盖,胡传轻轻嗅了一口,果真是大都督常吃的那种酒,而且,大都督似乎也不认识他。一个陌生少年,捧着一坛子酒冒乍乍的前来,显然居心不良。

转过身来,他将坛子伸至锦棠面前,道:“吃了它。”

锦棠往后退着,断然道:“这酒绝对没有问题,徜若你不信,可以自己吃来试试。”

做人下属的,对着上司自然除了服从便是服从,但对于外人,尤其是想谋害自己上司的人,像胡传这种人,一般都没什么怜惜之情。

“小童,你以为本侍卫长傻,会吃你这毒酒,然后躺在这儿,任你跑掉?”胡传说道。

锦棠觉得这人似乎有些疯狂,冷静的,神经质的疯狂。

这人应当活的并不长,至少锦棠认识林钦的时候,他就已经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