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在你回家的第一晚,就过来亲吻你。
车载石英表定格在5:29 AM,他疲倦地趴在方向盘上,合上了一夜未闭的眼睛。
咔。
一分钟后,分针轻轻推进了一格。郑飞鸾被刺骨的寒冷唤醒,再度睁开了眼睛。
车外飘着雪,面前是一条陌生的长街,街对面有几栋破旧的居民楼。他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出现在这儿。凌晨五点半,所有人都在熟睡,每扇窗户都黑洞洞的。没有哪一扇看上去与众不同,也没有哪一扇应当与众不同。
闪回的片段令人不适。
他在车里沉默地坐了十多分钟,然后推门下车,踏上了路边松软的积雪。对街的奶茶店上方有一扇雨篷残破、烟灰黏着的窗户。
他看着它,嘲讽地笑了一声——你就花我的钱,买下了这么破陋的地方?
看样子,你是真以为他还能回来。
放心,只要我不松口,你的Omega这辈子都踏不进渊江一步。再怎么废寝忘食地找下去,结局都是一样的。
我不喜欢的人,容不得你硬塞到我床上。
西郊不比市区热闹,偌大的街道上只有一家罗森便利店24小时营业。郑飞鸾走到门口,掏了掏裤袋,没发现钱夹和证件。
也是。
满脑子只剩交媾的Alpha,血液全往脐下三寸流,哪儿能要求这么多?
值得庆幸的是,大约为了能在心爱的Omega面前保持良好的形象,“他”出门前用心打理了一番衣着,没害郑飞鸾穿着一身睡衣去便利店求助。
值夜的店员十分戒备,用怀疑的目光打量郑飞鸾:“借手机?你自己的呢?”
郑飞鸾摊手:“抱歉,出门太急,忘带了。”
“这……”
三十年来第一次被人从高处俯视,对方还是个打零工的Beta小店员,郑飞鸾自然不爽快。但他不能发作,除非他愿意穿着单薄的衬衣冒雪步行十几公里。所幸俊朗的皮相和体面的衣着为他增加了可信度,店员想了想,决定日行一善,把手机借给了他。
太阳初升的时候,司机终于开车赶来,将郑飞鸾接回了市中心的住处,路边熄火的车子也一并拖走了。
这一夜的混乱结束在黎明到来时,急遽恶化的寻偶症却才初现端倪。
从这天起,郑飞鸾再也没在自己的床上醒来过。
他醒在形形色色的街角,有时是市区,有时是荒郊,周围永远坐落着一栋又一栋廉价的出租屋。
江祁曾经提醒过他,失去理性后的“他”为了找到Omega可能会不择手段,于是每晚入睡前,他会拔出SIM卡,锁进抽屉,以防惊扰到不该惊扰的人。但即便所有出路都被堵死了,寻偶行为还是没有停止。
因为迟迟得不到信息素安慰的“他”开始奉行一种极其简单,同时也极其荒诞的逻辑:
之前每一次与何岸做爱都是在廉价的出租屋里,所以,何岸一定还藏在类似的地方,等着“他”去找。一天不行两天,一年不行两年,直到翻遍所有的出租屋。
可笑,但足够固执。
每当在街角突兀地恢复意识,郑飞鸾都会感受到一种密不透风的绝望,像被什么牢牢卡住了脖子,胸闷,气短,死活挣不脱。
他终于发觉本质上他是在和自己对抗,他有多强硬,对方就同样有多强硬。区别在于他要的太多,而对方除了Omega什么都不要,不计得失、不算利弊,一根筋直怼到底。
比偏执,他才是注定的输家。
更可怕的是,寻偶情绪有着极为绵长的惯性。有时明明已经恢复了清醒,浓烈的情欲却一直散不开。那种求不得的极度空虚只要沾染一点点,就像老烟枪犯了瘾,会一路痒进骨头缝里。
他不是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