琳琅也没见过这样狼狈的世子爷。
在世人眼里,他是金镳玉辔的世家萧郎,白马银刀的俊美将军,甚至是翻覆的朝廷重臣,却唯独想象不出他头发散乱、脸颊污着泥秽、仅穿着一袭染血的单衣,奄奄一息的,像个一脚迈进棺材的病秧子。
可那一双眼睛真是漂亮极了。
在意中人面前闪烁着万顷琉璃灯火,放了一场盛世王朝的烟火。
“嫁!”
琳琅没有给他忐忑的时间,几乎是毫不犹豫就答了。
答得铿锵有力,掷地有声。
答得燕昭烈心潮澎湃,目眩神迷。
让他心甘情愿折在这人的掌心里。
“你敢娶我,我为什么就不敢嫁呢?”她眉眼轻弯,似出云的新月。更叫青年浑心情意滚烫的是,她手指拢上了血衣,与他尾指勾连,仰着脸,笑靥如花,“你看,我这衣衫染红了,不正好是如火嫁衣吗?你说应不应景呀?”
“应!最应景了!”
他扬着嘴角,咧着一口白牙。
“那我们拜堂吧。”
“好。”
一个字,仿佛是过了半生的应答,不知不觉,他已泪流满面。琳琅伸出另一只手,轻轻擦拭他的泪痕,“呐,咱们的大喜日子,高兴点。”
燕昭烈贪恋这温存,舍不得把视线从她身上移开。
好久,他才捉住了那细细的手腕,制止了琳琅的动作。令她意想不到的是,对方偏过头,冲着她笑得风华绝代,“以剑气做酿,这喜酒够烈喉吗?”
琳琅眼波潋滟,“有胆的阎罗爷,应该敢喝。”
燕昭烈闻言大笑,说了声好。
如今他们一脚迈进了黄泉路,当真是百无禁忌,只顺着一腔心意行事,就算琳琅说在地府摆喜宴,他也只会满脸宠溺说声,都随你。
腰间的雁翎刀出鞘,寒气森森,却做了婚礼的喜酿。
“一爵,敬天地万古洪荒乾坤。”
“一爵,敬四方鬼神魑魅魍魉。”
“一爵,敬余生所爱此情不老。”
就让这烽火狼烟,做我们的龙凤喜烛。
金戈羌鼓,做我们的礼乐红章。
还有这天地苍穹,九州江河,都是见证我们婚礼的司仪宾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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