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父气急了。他儿子找了个男人,这个男人有病。这个病跟他女儿一个样,他还不能骂儿子怎么找了个这样的。他气得饭也不要吃了。
而许唯多看了任明卿两眼。他听余尊提起过,任明卿这个人好像脑子有病。因为他和黑白指尖互掐的时候,黑白指尖在女厕所见过他,他很凶,说要杀了她;后来她去道歉,任明卿又像变了个人似的,脾气很好,怎么也不像是喊打喊杀的人。许唯此前没多想,现在听庄墨的口风,他可能的确有什么精神疾病,至少他在吃药治疗。
许唯觉得自己有必要查一查。当红作家是个精神病患者,这个料可非同小可。攥在手里,以备不时之需。
第92章
接下来的日子,任明卿依旧每天来庄家报道。
他依旧是那身皮卡丘的装扮,坐在小暮的房间里,不说话,自顾自看看书,写写东西,小暮现在已经习惯他的存在。不过小暮虽然抑郁又疯癫,却不傻,她对自己房间里多出来的这只皮卡丘充满了费解。有好几次,任明卿发现她戒备地盯着自己瞧。如果她会说话的话,她早就骂他了。
好奇,她对自己好奇。
这有可能是“百忧解”的功效,也有可能是他的外表太出格,不过不论为什么,好奇是件好事情。
任明卿写了篇文章介绍他自己,打印出来,留在了小暮的房间里。他着重讲述了他和四海纵横以及他和庄墨之间的经历,讲述他俩如何帮助他,他走出了阴影,成为了一个作家。他很清楚小暮需要怎么样的故事,是那种充满爱、充满希望、低开高走的故事。他也很小心地不用“手”、“嘴”这两个字,听穆医生的告诫,小暮对她身体的这两个部位充满憎恨,她有一种强烈的欲望要砍掉自己的右手,认为它不该存在。
隔天再来的时候,他的那几页小小的纸挪动了地方。小暮看他的眼神不再好奇了,也少了点戒备。她看着他,就像看着一个熟人。他们也确实认识挺久了,差不多一个多月,天天见面。
任明卿觉得很不错。作为回报,他送了她一盒杨树林限量款口红。田恬那里有很多备着,他人情往来用,非常慷慨地任由他挑。他还留下了自己的小说和口红一起,是他正在写的《武侠英雄》。他还没写完,但是……也许小暮可以追连载。
小暮没有追连载。小暮把他的口红和手稿统统扔进了垃圾桶。
任明卿没有气馁,把那盒杨树林捡起来,放进了她的抽屉里。他依旧是每天去,每天留下手稿。小暮终于有一天勉为其难地看了两眼。从此以后,他的手稿再也没有被扔进垃圾桶里。
“她成了我的读者,她在追《武侠英雄》。”任明卿在家庭聚餐时激动地宣布。
庄墨用力地给他鼓掌。
其他三人看他们俩的眼神仿佛看着两个智障。
任明卿解释道:“这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她开始对别人感到好奇,有自己想要做的事,穆医生说这是恢复的开始。如果漠不关心是0,那么开始看小说就是1,虽然离100还有很远,可是0和1是截然不同的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