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2章

天才作家 o白野o 1495 字 3个月前

作为一个作者,他怎么缺了庄墨就不行了?!

所以他重新构思了这篇人物小传,要以绝对的质量宣称自己对作品的主权。刚好庄墨适时地出差了三天,留给他足够多的时间完成创作。

他怂还是怂的,想着要跟庄墨好好谈一谈,但手上没真材实货,心里有点发虚。

任明卿埋头苦写,甚至感觉不到庄墨消失了一阵子,因为过于沉浸故事当中破坏了他对时间流速的观感。他一头扎进了幻想当中,除了保留最基本的生理需求以外,全部思维都穿越到另外一个世界。

他写得十分尽兴,没有任何返修就行云流水地写了7万字。

写完自己看了一遍,写的真好;看了第二遍,还是写得真好。

但可惜这个事情他说了不算。

他先拿给穆以素评判一下。

穆以素每天都在跟精神病人斗智斗勇,十多年没看过小说这种东西了,看了以后:嗯,原来小说这么有趣?上网定了个kindle,让任明卿把他的所有小说都拷到里面,还必须得是txt的,word不要,堪称白嫖界领军人物。

穆以素反应这么大,下来吃饭的谭思也好奇心爆棚:“给我看看!给我看看!”

穆以素在小说界相当于文盲,任明卿征服了他的心,一点成就感都没有,刚好谭思来了,任明卿仿佛老百姓看到了红军:“你快看看!你快看看!”

谭思跟玄原不一样,虽然他觉得自己最牛逼,但网文是刚需,他非常爱看傻屌网文,还有那种很low逼的情感故事,什么“我是个月薪5000的屌丝,我的老婆是个白富美,我每天吃软饭还怀疑我老婆出轨,我老婆哭着求原谅,我们那天晚上拥有了很高质量的性生活”。就这种故事,他能津津有味地看1000多章。

谭思看完任明卿的稿子,只说了六个字:“你是真滴牛逼!”

在写作这件事上,玄原小心眼,谭思心大得很,他是真真正正的天下第一,整整压了其他作者五年,他有这个绝对自信,反而能对别人的作品做出公正的评价。任明卿写得好,好就是好,他不会在这个上头说胡话。

谭思对任明卿一通彩虹屁,回去再看看李让,简直横挑鼻子竖挑眼:“你怎么就不能学学人家小度?!”

李让狠狠瞪他一眼:“你有病啊?”这种时候长他人志气灭自己威风?“再逼逼你自己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