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我对于自己有这样的想法感到有些恶心和害羞,甚至是厌恶和憎恨。
毕竟这是对自己的最根本的背叛。
一个人连自己都要背叛,他还有什么是值得肯定的呢?但如果我是一个女孩子,就可以和霆堂堂正正地履行法律手续,结为受法律保护的夫妻?可以得到父母、亲族、朋友和社会的肯定和祝福!压抑没有了,痛苦没有了,永远都无法清醒的噩梦也消失了。
这一切对我来说,实在是太具诱惑力了。
我爱自己的妈妈、爸爸、家人和亲朋,但我也爱霆。
我对父母家人负有义务,但面对为我付出了这么多的霆来说,我就可以无视他的感受吗?没有需要我负起的责任和义务吗?可这一切都不象理论中的程式,没有什么必然的规律和清晰的条理,没有什么充分的原因、理由,更没有逻辑的因果承续。
一切都是这么稀里糊涂、乱七八糟、一塌糊涂,叫人无法面对……
当晚我突然感觉好多问题要重新考虑一下,似乎很多问题我从来就没有考虑清楚,也没有做好准备。
所以我放弃了和妈妈谈话的机会。
这一晚是我第二次和霆见面以来,头一回自己一个人睡觉。
我很自然回到我存封自己童年旧梦的房间,睡在我最为熟悉的床上。
虽然关了灯,可我根本无法安心入睡。
墙上的石英钟虽然没有机械表那样强的噪音,但在这夜深人静的时候听来,却也非常让人烦心。
伴随着沙沙的声响,和空调呼呼的风声,我在枕头上翻来覆去。
闻着新铺设的寝具上淡淡的樟脑味道,感受着沐浴液带来的滑溜溜的干爽和舒适,脑海里充斥着和霆相亲相爱的场景,也伴随着各种稀奇古怪的念头。
似乎从来没有认真想过,我竟然会是同性恋,而且如此难以自拔!这一切到底为什么?我曾经为此苦恼过,查阅过许多资料。
可从宗教的、法学的、精神的、心理的各个方面,始终没有定论,各家也莫衷一是,没有可以引为依据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