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在任明卿的老家查到了他想要的一切,唯独对导致任明卿背井离乡的那起斗殴只能打听个大概。那件事又是如此重要,在此之前任明卿即使长期遭受姜母的虐待,也没有表现出任何暴力倾向,但是在那起斗殴中,他的人格一瞬间产生了解离,高远由此诞生,从此再也没有离去。
这是很重要的转折点,每一个细节都不容错过,于是他向教导主任问了另外几个参与斗殴的学生的去向。他料到姜勇也许不肯说真话。
方梁,白一甲,姜红波,这几个曾经的同乡已经出门打工很多年了,庄墨几乎动用了所有的资源去打听这三个人的下落,其中一人刚好在B市,蹲在监狱里。去监狱的路上,庄墨始终有一种面对最终审判的不祥之感。
白一甲的年纪照理说和任明卿和姜勇差不多,但是庄墨第一眼看去,觉得这人已经四十岁了。他又矮又瘦,皮肤黧黑,剃光了头,操着一口浓重的乡音,眼神飘忽空洞,五分钟里问他要了两根烟。他看上去像个老实巴交的农民,或者一个普普通通的进城务工人员,然而他被判了二十年,因为强奸和故意杀人。
“哦,你说小瘸子……”白一甲没花多少工夫就记起了他,“他是姜家的继子,但克死了姜勇的爹,我们和姜勇是拜把子的兄弟,经常帮他一起揍他。我们看到他就揍,看到他就揍,有时候在操场上,有时候在田里。但我们不打他脸,我们一般踹他肚子。有一次我把他的脸按进了厕所里,他就吱哩哇啦哭。”
白一甲说着,哈哈笑起来,笑容并不邪恶,甚至还称得上是憨厚,他是打心眼里觉得这件事本身挺搞笑的,没有善恶的预设。
庄墨握紧了拳头:“他后来把姜勇的胳膊打废了,这件事你记得么?”
白一甲的笑容渐渐消失,面露恐惧:“记得!记得!安老师来了以后,要挟我们说,要是再欺负小瘸子,就不用去上课了,我们在学校里都找不到乐子。那天我们放学了出去玩儿,在泥头沟撞见了小瘸子。他本来想跑到邻村去,姜红波跑得快,把他抓住了。姜勇就说要淹死他,因为他爹就是在泥头沟淹死的。他站在石头上面放哨,方梁和姜红波一人按着小瘸子一条胳膊,我按他的头。”看着庄墨要杀人的眼神,白一甲安慰似地冲他笑笑,“姜勇天天挂在嘴上,说要把他淹死在泥头沟,我们经常这样同他玩。小孩子玩玩嘛,也不会真把他淹死。”
他吸了一口烟,继续往下说:“那天玩了一会儿,小瘸子就没什么力气,还装晕,踹了几脚也没声响。方梁说他会不会死咯,把他衣服扯开,在那里按他肚子。他吐了几口水,就诶呀诶呀在那边叫唤。我看他肚皮白白的,跟他们说,这小瘸子好像镇上录像厅里放的日本女人一样,嘿嘿。”
他还没说完,就被狠狠掐住脖子拎了起来,对面猛地一收手,他一头撞在铁窗上。来探监的男人原本体面优雅,此时眼底一片红晦,咬牙切齿地问:“你他妈说什么?”
白一甲脸上岁月静好的表情消失了,惊恐地加快了语速:“我就是开个玩笑、开个玩笑……我们正忙着救他呢,那条野狗来了。那野狗平时在山上乱窜,威风得跟条狼似得——它可能真的是匹狼,谁说得准呢——它谁也不理睬,就和小瘸子亲,一看到我们打他,就从山坡上冲上来要赶我们走。我们四个花了好大的力气把它打死咯,扒皮吃狗肉。小瘸子闻到香味醒了,我们想到一个特别好玩的主意,烤了狗肉给他吃。他好像知道是什么肉,不肯吃,我们硬塞到他嘴里……”说着恐惧地看了庄墨一眼,“结果他吃了一口就发疯了。”
第71章 他就是因果报应
庄墨从青城监狱回来的时候,把车速飙到了一百八十迈。他心里有无法排遣的戾气,如果刚才不是有狱警拦着,他差点冲进去把白一甲活活打死。
为什么这世上会有无师自通的恶?明明生来就是同样天真纯洁的孩子,有人可以长成如此善良温暖,有人却明白如何折辱人最痛。
他不敢想当时的任何细节,关于他们如何毒打他,如何把他按在泥水里想要淹死他,如何在他面前残忍地杀害纽约,又给他喂同伴的肉。庄墨不敢想他被四个身强力壮的同学按住身体、观摩极刑时他会有怎样的眼神,那眼神会多害怕、多绝望、多无助。他全都不敢想。
虽然纽约只是一条狗,但他对于任明卿的意义不是宠物,而是家人与朋友。
从徐安之的日志中,庄墨看得出来,那条狗很有灵性。它自由自在、生性高傲,和人类保持着距离,在那群山上像风一样来去。任明卿救过它,它就愿意跟他一起玩儿,充当他的保护神。事发前三天的那场斗殴中,它还为了救任明卿受了伤。
在徐安之还没有彻底俘获任明卿的时候,任明卿就是跟纽约一道,在那浩瀚的自然之间长大。他一度不愿意接近人类,却愿意相信这野兽,他们之间有很深厚的羁绊。
结果他们杀了这漂亮、高傲的生灵,还逼迫任明卿加入他们其中。
任明卿是一个正直的人,他从徐安之那里继承了完善而开明的道德观,而他们不但让他弑亲,还要他嗜肉。这对任明卿来说,是可怕的背德和罪恶的乱伦,冲破了他的心理底线。
任明卿不是从《士官长》中学会反抗的,他是在纽约躺在河滩砂砾上的半截鲜红的尸体边,爆发出他自七岁以后的第一次怒吼。徐安之以纽约为原型创造了高远。而在任明卿吞下狗肉的那一刻,高远从任明卿的精神中跳了出来。他握紧了手边的碎石,冲那些丑恶挥出了稚嫩的拳头。
他从来都是他的犬神,不曾离去。
在那一次斗殴中,任明卿没有遭受实质性的伤害,甚至还是胜利方,把那几年中承受的暴力伤害统统宣泄一通。但他的心确确实实生病了,从此以后再也没有痊愈。
纽约被杀害、自己被毒打的梦魇时时刻刻紧跟着他,除了忘掉别无他法。
所以他把这段记忆整个地删除了。他把自己最黑暗的人生交给了高远,让高远来处理,习惯性地逃避人生的难题,直到再也戒不掉这种依赖。
他成了一个懦夫,一个人格解离患者,一个心智不健全的人,一个疯子,为自己时不时丢失记忆所苦恼,为自己曾经打伤了恩人的孩子而愧疚终生,以至于心甘情愿为他付出所有,毁掉自己的前途也在所不惜。
与此同时,高远却在他的逃避之下变得越来越愤怒,越来越暴力,也越来越难以克制。
他的人生整个都被扭曲了。即使他碰到了可以救他的人,脱离了原来的泥沼,他也无法改变。
可庄墨不信这个邪。
徐安之做不到的事他可以做到,徐安之救不了的人他可以救,而且必须救。他不知道这一切的时候可以选择转身离开,他知道了一切之后他就没得选。他没有办法装作一切都没有发生过,任由任明卿在那里继续受苦、受盘剥。人善人欺天不欺,人恶人怕天不怕,庄墨骨子里是强势又自负的人,他不信什么天道轮回、因果报应,他自己就是因果报应。
他决定要给任明卿最好的。任明卿值得最好的。他有这个使命把徐安之教给他的一切传承下去。
这个时候,电话响了,庄墨从失控的边缘被拉回了现实,将车停在路旁,发现是个陌生号码。他接起一听,里头传来任明卿的声音:“庄先生……”
庄墨的戾气一瞬间被抚平了,他自己都没有发觉自己的表情变得有多温柔,但他很快蹙紧了眉头:“你在哭?怎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