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章

息栈赶忙说道:“后山南麓有人攻上来了!”

“看清楚是啥人么?”

“看不清,不像治安团,也不是马家军的大头兵!长枪短枪,没有马,来的很多!”

男人面色阴沉,还没有张口,息栈已经卸剑在手,目光坚定,紧随大掌柜左右。那架势就是要与男人并肩作战,与山寨共存共亡。

这时,山下幸存的几个岗哨,个个头上身上都带着伤淌着血,逃进寨子来。

没有好消息。

重炮之后是马家军最剽悍的第二师精骑兵团。这王牌师团可不是马大师长领衔的那个大烟鬼师,而是当年马云芳在甘南、川北,与四川军阀刘志勋掐架时所用之精锐部队,可谓战功赫赫。

派这样一只在关内打军阀、拼红匪的队伍,跑到关外来剿土匪,纯粹是杀鸡祭出牛刀。当然,野马山大掌柜绝对不是一只蔫得没有反抗能力的鸡。可马大帅这一次的歇斯底里,着实出人意料,看来是不仅要一血玉门关之耻,还要为自家兄弟所受之辱报仇泄愤!

镇三关的两枚招子缓缓眯成了一条线,眼眶通红,瞳仁之中映着漫山遍野的熊熊火光,这时转头问道:“四爷?说说看!”

丰老四凑近大掌柜,低声说道:“马家军此役的路数,想必是先把绺子给轰平,之后上骑兵。山峦险峻,道路狭窄,他们的骑兵一时半会儿还上不来,步兵贸然上来怕没有优势,因此现下拖着。”

“嗯。”

“反倒是后山那一伙人麻烦,如此这般两下夹攻,咱们腹背受敌,到时万一陷入重围,恐怕不好脱身。”

“你的意思呢?”

书生附耳,用只有大掌柜能听到的声音耳语:“看这般情形,马军长至少派了一个旅。对方竟会用一个旅打咱们一个团,人多势众,咱们人数吃亏,又缺少重武器,恐怕硬拼不过。当家的如果要撤,就尽早撤,走得越快越好。”

“哼!四爷说的正合俺的心思……”

人群之中,大掌柜拎起手中的枪掂了掂,神色冷峻而镇定,缓缓向四周的头领和伙计下了命令:“就给大伙一泡尿的功夫,收拾利索,回来一齐走!各人带着各人的家伙,把能拿的枪和子弹全部背上,其他零碎玩意儿全都撇下,撒腿子①!!!”

息栈没有料到,大掌柜这么轻易就决定放弃经营多年的这座绺子,弃寨逃跑。

在小凤儿心里,大丈夫宁折不弯,宁死不屈,宁为玉碎,不为瓦全。所以他是宁愿死战也要帮助男人保卫城池不失,怎么能动不动就撒腿子呢?

可是在土匪响马的心里,一座山寨有什么重要?

做土匪,最重要的不是家,而是枪,比枪更重要的,是脖颈上的这一颗脑袋。

只有你们古代那些顽固不化的将军才会为了替皇帝老子卖命,为着一世武勋,死守城池,死战不降,与城郭共存亡。当初就为了那一块河套地区,大汉朝就派出去多少代的将军,打来打去,寸土必争。

咱野马山大掌柜的战争观就是,打得过就打,打不过咱就跑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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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①撒腿子:跑路。

第五十九回.密林辗转荆棘路

大掌柜一声令下,头领和崽子们四下散去,分头整饬装备行囊。

那个年月上山做土匪的,除了别在裤裆上的一颗脑袋和手里提的两把枪,基本就是身无长物的一群穷光蛋。没有不动产,撒腿子也就很是便利顺当。往日里做活儿挣到的片子,也很少有人会精心攒着,喝酒赌钱嫖娼,有多少钱都能给踢趟了。

这会儿就是裹上最厚的一身皮衣棉衣,揣上仅有的几块银元票子,带上旱烟杆子,私藏的散碎大烟膏,耍钱用的骰子,还有一皮囊清水,几张充饥的石头馍馍,最后再提上自己的枪。

息栈这时仍然心有不甘,一脑门子焦急,问大掌柜:“你当真要带大家撤退?这寨子你就不要了?”

“不要了!人比绺子重要,老子不想为了保一个破寨子,让手底下的弟兄跟着遭殃!”

“你打算去哪里?”

“去哪儿都行,大漠荒山哪里都能容身,先躲过这一阵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