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走不动路了。
我的牙已经摇摇欲坠。
公厕的门猛的打开了。
领头的是那位逃跑的女性。
我朝她笑了一下。
“你和我女儿长得很像。栗色头发。”
“就是这里!”
对方却没有搭话,而是让开身体,蹲下哭泣。
进来的人是巡回警察。
他们还携带了很多防爆盾和警棍。
“你们是来和我抢功劳的吗?”
我嗤之以鼻。
“就凭借这么垃圾的工具?”
我愤怒的举起手枪,“看看这个!得用这个!你们为什么8年都没有抓住它,就是因为你们不重视!我抓到了!我吃掉了!我才是调查员!你们都是饭桶!”
不知道是不是刺激到了他们,他们一拥而上,将我压在身下。
我还在愤怒的嚎叫,用牙齿撕咬着他们,但是防爆盾磕掉了我的牙。
“你们不可以这样对待一个英雄!不可能!”
令人伤心的是,那位小姐也上前,给我来了几巴掌。
这是英雄的待遇?
......
他们将我逮到了监狱里,将我送到了法庭上。
“由于......两位在女厕所幽会的女性......你扑上去,杀掉并吃掉了其中一名女性......念在......74岁,且因为年轻时成为巡回警察有功劳,脑部受过伤......给予从轻处罚,并对您进行相应治疗。”
我听不太清,我的听觉不是很敏锐的吗?
为什么听起来这么怪异?
似乎还听到了女性声音在抗议。
是那位我救下的女性吗?
为什么要这么对我?
没良心的东西!
“签字吧。”
警察递给我一张纸。
“如果没意见的话。”
我看不清判决书,在签字的时候犹豫了很久。
我的眼睛,什么时候这么模糊了?
我被判了罪。
终生监禁。
杀了杀人魔也算犯罪吗?
我是为了正义牺牲!
呵。
别以为我不知道!
.....
监狱也有镜子。
我尝试照了照。
血红的眼白,面容撕裂的样貌,绿色的瞳孔。尖牙,可怖的气息。
就仿佛回到了那个雨夜。
潮湿,而又令人恐惧。
我仿佛又见到了那双瞳孔。
绿色的,像是地狱恶魔的颜色。
我记住了那双眼睛。
现在,我似乎也有了这双眼睛......
不对。
我不是杀人魔或者食人魔。
我尝试看向四周,其余牢房的人面部都有绿色。
那双绿色眼睛!
你们骗不过我!
食人魔已经死了!
前几天听候庭审之前,我听见了收音机的回响!
食人魔被杀了!
那就是我干的!
至于里面说的废墟,什么废墟?什么雷劈?什么奥蒙德?
都是为了将功劳给另一个人的把戏!我知道!
你也知道!所有看到这些文字的人。
你也知道啊!
我是清白的,清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