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二十一章 往事

凌晨的光辉尚不耀眼,一个牵着牛羊准备前往赶集的大小伙走在路上,顾着回头看而没注意脚下,险些被尸体的脚踝绊了一跤。

光线晦暗,需要靠的很近才能看的清皮肤血色的细微差异,朝上的方向又没有显著的伤口。

正因如此,小伙一开始只觉得是醉汉睡过了,宿醉倒在地上没起来。这是常有的事,如果又被哪家的孩童恶作剧撒了点草在头上应该差不多是这个模样。他刚想着是不是扫开稻草把人叫起来,忽的被晨光一晃眼,却发觉地上的稻草里还藏有玄机。

稻草掩盖的地上透着些歪歪扭扭的线,似乎是什么符号文字。颜色是红色里头带点黑,不像是人的衣物,也和人体有一段距离更像是拿油漆画的涂鸦。

他一边心想是不是近来修新房的人家的孩子来搞得恶作剧,因为只有那里有油漆,一边抱着好奇心先扫开了字迹的草。

“黎明”两字映入眼帘,前面还加了一个长长的杠,似乎是一个破折号,但划线的人恐怕是有点手抖,如果不是加在名前更像是一个狭长的波浪线。

发觉上面似乎还有东西,他再在上头一抹,只看见几个大字,字迹同样歪斜,似乎是写下它的人并不习惯这种写字的方式,但走向仍旧清晰。

“替天行道”。

很快地方派出所的人被叫到了现场,因为村里人的交流太过混杂,他们一开始甚至以为只是普通的意外事故或者打架斗殴,甚至是在地方的人到了发现事情不对才着手联系的分部刑警,确认这是一起恶性的谋杀案件。

致死的伤害在颅脑之后,这也是赶集人并没有第一时间发现这是一具尸体的原因之一。当时的法医学水平还比较有限,即使在第一时间把尸体送回分部的法医机构进行调查,也只能得出大体的死亡时间范围和致死的原因伤口中混杂着玻璃的碎片,死者应该是被玻璃的酒瓶砸碎的后脑,而酒瓶的主体位置不得而知。

案发现场并非在街头,而是在死者自己的家中。死者的妻子声称丈夫当晚回了房就不见人影,自己和孩子安心在另一个屋里入眠。一开始的调查方向还在村中寻找和他有仇的人,但在死者和村里人连交集都没有多少的情况下,又哪有所谓仇怨呢?

即使如此,焦点很快锁定在了固定的人身上。

死者的妻子。有村里的妇女在被询问时说出,自己傍晚在河边洗衣服的时候,曾经见到她清洗手臂上的血污。当时长途跋涉到来的警官里恰好没有女警,于是由村委会领导的夫人检查了她的身体,发现这位素来温雅的人妻,竟然浑身都是家暴产生的伤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