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一章 怀疑

陆遥打开手机,往前翻动了几个图片,找到之前照下留档的“预告函”。

那张随着票券而来的纸片语焉不详,也正是因为如此没有第一时间被提起重视。只有死亡两个字比较清晰,简直是谜语人的标准案例。

之前是没人联系起其中的问题,但现在可不一定。

死亡将迎来此处,于你憎恨黎明。

阅读理解的结果令人费解。不仅仅因为这是不符合黎明风格的文字,更是因为这两句话本就支离破碎,难以读懂,平常作为落款的黎明在后方也不符合规格,更没有常用的斜杠。

但现在想来,如果添加特定的条件,或许会好懂很多。

两句话互相倒置,内部再通过此处和死亡同样的交换,再加上关联的辞藻,就能得出一个看上去生搬硬凑的结果。

因为黎明憎恨于你,所以此处将迎来死亡。

而原本,连这样的结果也更像是一个生搬硬套的答案。毕竟黎明的杀戮从来都没有什么感情色彩,有的只是杀人,离开,两个简单的步骤。

在黎明是凶手的前提下,这种句子仍然显得非常不可理喻。

可现在,憎恨受害者的人出现了。她又偏偏是个“莫得感情的杀手”。

当然,还不只这些。

陆遥垂眸看着手中调出的资料。她查资料的速度极快,而所有人的学校资料的查阅难度对她而言都差不多,毕竟高等院校以下的校园的防火墙总没那么坚固一般确实没什么犯罪者闲的没事做去偷小孩的作业和试卷,也不需要太高的安保等级。

毕竟拿来看着头疼,也没什么参考的意义。

而陆遥却像闲的没事做一样,她找到的是于宣仪的高中资料和小学资料。小学练字学敬语,而高中的课文恰巧有一名篇带个“请”字。默写题中常会考到,陆遥自己也记得做过那年以前的真题有这一句话。

两者的字体都颇有个性。而不知是巧合还是必然,“请”字的左右两个勾都显得颇为圆润,像是一种特殊的写作习惯。

与另一个见过的“请”字恰巧相似。

作案者想要告知的动机不言而喻。

这不是一封预告函,而是解释动机的一张陈情的白纸。

写下这些文字的人想要告诉收到信件的人:于宣仪就是黎明。

于宣仪是新闻系的高材生,大四在读,保研成功,自然是成绩优异且文笔极佳。她甚至在更年幼时报班学过跆拳道,黑带的水准,据说是她父亲怕女儿受欺负报上的班,于宣仪不负众望的表现极佳,高三的时候还拿过省级大奖,只是上大学以后就搁置了。

陆遥又想起自己和于宣仪讨论中曾经听见的话语。

“你觉得作为杀手黎明应该被抓住吗?”

“为什么这么说?”陆遥自己是没有太多正义与否的纠结,只是顺口一问打字敲在好友频道里。

“如果有罪恶无法以正常的形式被解决”伊唯似乎也有些矛盾和畅想,“该怎么办?法律和正义无法阻止的罪恶,难道要任他们继续发生吗?”

“你是济世救人的活菩萨吗,为什么要管这么多?”那时的陆遥相当诧异,“这话题也太正经了。”

现在想来,又有些不同。

只可惜陆遥的看法一向坚定。对于这件事,她的想法“维持原判”。

因为如果要是被牵着鼻子走,也太逊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