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纠错

这是第一个推论。当然,这同时也是一个值得否认的推论。

在现实的世界里,所有发生过的事毫无疑问只有一个确定性的真相。但在经过不同的人加工处理以后,如果没有一个“目击者”真实的阐述出自己的所见所闻,仅凭现场所有的线索很难得出一个唯一解。

当然,就算“目击者”真的存在,他或他撒谎与否会导致证词的不同,他或她的见闻是否就是真实也值得商榷。

总而言之,现实案件推理并不是试卷上的选择题,仅有四个选项和一个明晃晃的标准答案。更多的情况下,线索是缺少的,拼图是不完整的,无法填补的漏洞是令人抓心挠肺的,余下的空间有更多的可能性。

雪白的绒毛可能来自一只家养的肥兔子,也可能来自一只被清洗干净的炸毛野猫,光是生物界的可能性多种多样,再往下延伸也不是没有不是活物,而是源于一个绒毛抱枕的可能性。

但如果加了限制条件,譬如把地址放在野外的草地上,家养的兔子就不便出场,毛绒抱枕也举手投降,范围再度缩小。

这是广义上的排除法,但并不绝对。起码在提倡谨慎甚至提倡的有些过头了的梁安看来,就算是家养的兔子也可能被主人的奶奶拿到野外放跑,乖乖躺在沙发上的抱枕也不是没有被带到车上,在车门开关之间不慎掉落,辗转落在草地上的可能性。

毫无疑问,这是一种极令人烦躁的杠精行为,通常发生于钻牛角尖的争辩当中。

但有的时候不得不留一点余地,哪怕只是把微小的可能性储存起来,说不定也能派上用场这是一个极好的理由。

当然,特定情况需要作出特定的选择,对于大多数犯人确实这种“储存”是无关紧要的,但对于某些特殊的狂徒也需要特殊的对待。

毕竟无数优秀的精英警员冥思苦想,费劲九牛二虎之力都没有抓住一个极有表现欲的杀手,也并不是毫无理由。黎明就是这样一个值得捋清所有细节来把握的变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