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草民

算起来,这是慕容复第二次使自己陷入险地了。

上次是在破庙,为了几个萍水相逢的丐帮弟子迎战三大恶人。

这次是为了掩护手下的两个大丫头两名打架老是输的家将,还有一个原本的天命主角。

话说自己之前嘲笑慕容复是个大怨种,如今看来自己倒更像一个怨种。

至少真遇到危险,原主一定会以复兴大燕为理由保存自己,手下人死光也最多在心中悼念一下,然后继续为自己的复国大业而奔走,所谓有大毅力的枭雄本色,这就是原主慕容复。

但自己做不到,也从没想过要那么做。

因为本质上,原主是自小含着钻石汤匙出生的贵公子,身上并没有多少人间烟火气,慕容家六百年积累的财富是一个难以想象的天文数字,如果这个世界有类似于富豪榜一类的东西的话,慕容家妥妥的能排到前十-把大宋官方等等放到一起来统计的话,妥妥的old money。

而自己不过现代社会一平民而已,过去的二十来年里,关于自己身份的称呼从草根变成了屌丝,又从屌丝变成了社畜,社畜之后是什么呢,慕容复就不知道了,对了还有小镇做题家。

总之自己一路走来感受了无数恶意和善意,说不上一个高尚的好人也跟坏人不沾边,过去二十来年唯一的高光时刻还是在研究生复试的时候。

总之,普普通通的性格,平平无奇的经历,放到小说里一群人指指点点的一个人设。

他挨过饿,八岁那年父母为了点鸡毛蒜皮的小事连着吵了三天,三天时间,鸡飞狗跳、冷锅冷灶,无米下炊,最后跑到邻居老太太家,人家给自己下了一大碗面吃了,那种挨饿的感觉,嗯,很难忘。

正因为知道饿是一种什么感觉,所以那晚在破庙里,几个衣衫褴褛的丐帮弟子将为数不多的吃食分给自己,慕容复才知道这有多么难能可贵,所以才又是赠玉又是以身犯险,掩护几人撤退。

作为贵公子,可以在相伴十几年的贴身婢女失踪后找都懒得找,连消息都懒得打探,仿佛世界上从来不存在这个人,作为一个被污名化的平民,他自问做不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