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七章:该如何爱人

义即是仁的方法,即只有在内心不断纠正自己,才能实现外在的仁。

但义与仁,两者并不是一一对应,做到前者就一定能实现后者的关系。因此,要落实仁义,还需要更为仔细的方法论指导。

颜钧介绍了泰州学派的基本观点,即仁与义并不是线性的。仁者爱人不是空泛地爱人,而是爱人的义。因而,只有尊重每个人的义才是真正的仁者。而每个人的义发端于每个人的欲望,因而只要是符合义的欲望都是只得尊重的。存天理与灭人欲并不冲突。

不仅如此,泰州学派还认为这种不冲突是可以落实在实际生活中的,也因此颜钧这些年来提倡日学日用。只有如此,才能保证不把仁与义割裂开来。

对于这些古代的理论,说实话,高翰文以前了解十分有限,扯得细了,就十分抓脑袋。好在自己在后世是搞审计的,审计也是社会科学,于是乎看点费孝通的《乡土中国》很合情合理吧。

于是乎,高翰文又掉书袋似的提出了“差序格局”的概念,即在秦汉以后的社会,义是没差别的,但仁却是有差别的。

在践行孔子仁的过程中,人们以自己为圆心,以血亲姻亲的远近构建无数个同心圆。最里面是核心家庭的夫妻父子母子,再往外则是爷孙兄弟之类的大家庭,再往外则是宗族亲友,再往外即邻里村落,直到国家。

当人们面对一项事情时,首先要分清的是自己所在的同心圆圈层,如果这个事请涉及同心圆的两侧,其面对内侧时讲公义,要照顾好核心家庭、大家庭乃至国家的利益。当面对外侧时,则理所当然地可以不仁,否则就要陷入“子贡赎人”的伦理困境。

因为孔子就讲明了,这种不要回报爱外人,很可能会事与愿违导致整个社会价值体系的总崩溃。这也是后世儒家逐渐形成先仁者爱人,先爱自己再爱别人的伦理逻辑。

但这里很显然,孔子的“子贡赎人”被逻辑误用了。这才是儒家后世发展始终不得其法的根源。

“子贡赎人”而受钱,讲的是公共地悲剧的问题,即人不能因做与自己无关的好事而受损,否则将无人做好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