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回村

拿着礼物就站在大槐树下聊起了天。

现在麦子还没有成熟,地里面也没有活计。

丁秋楠这次回到秦家沟,也有些小心思。

她想跟着村里的大娘学习针线活。

李东来原本只是随口说说,丁秋楠却是上了心。

她出身书香门第,父亲是教授,母亲也是知识分子,家里没有人会做针线活。

结了婚以后,总是要缝衣服的,就嘴扣很甜的向二婶子请教。

二婶子也不推辞,拉起丁秋楠的手,就要去了她家里,要手把手教丁秋楠。

看到丁秋楠投来的询问目光,李东来点点头:“去吧,中午记得到村长家吃饭。”

见丁秋楠的身影没入了村庄里,李东来回过头看向秦三民:“对了,村长,我还帮你带了一坛子酒。”

说着,他走到自行车旁,从后面的包裹中取出一个坛子。

秦三民一辈子没有别的爱好,唯独喜欢抽烟跟喝酒。

闻言大喜,接过坛子,凑到鼻子前嗅了一下。

浑浊的眼睛中迸发出精光,嘴角勾出一个喜悦的弧度。

“这酒,真不错!”

说完,他又皱起眉头:“这么好的酒应该不便宜吧,这么大一坛酒至少要3块钱吧,而且还要酒票吧?”

“这是从朋友那里买的。要不了那么多,也不用酒票。”李东来笑道。

酒是徐慧真为了感谢李东来帮她夺回小酒馆送给他的。

一共五坛酒,都是十年陈酿。

李东来平日不喝酒,留下四坛酒准备婚宴用。

听到李东来的话,秦三民也就放心了。

不过他也清楚现在即使在城里,酒也是稀罕物,东来能让别人送这么大一坛子酒,可见这小子也算是个有头有脸的人物了。

秦大牛回来说起连食品站站长都和李东来称兄道弟,秦三民还不相信。

现在看到这坛子酒,算是信了几分。

有了酒,秦三民心里就像有根鸡毛掸子在挠一样,拉着李东来,就向家里赶。

刚到家,正准备倒上半碗润润喉咙,院子外就传来一阵急促的呼唤声。

“村长,村长,不好了,野猪下山了!”

秦三民忙放下酒碗跟李东来一起走出门。

远处,秦寿火急火燎的跑过来。

他头发乱糟糟的,脖子上,裤子上挂着杂草黄土。

脸上也被蹭开一片血湖湖的,老棉布裤子挂破了几个口子。

整个人看上去就像是被谁狠狠揍了一顿,又被从山上扔下来滚了十七八个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