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是卧底,我的父亲是一名警察,他不像大婶们说的那样,是人人喊打的垃圾...”黄志斌的胸口有一种感情喷涌而出,原本心中那个不负责人的烂人父亲的形象正逐渐模糊。
“是无名的英雄,没人知道他经历了什么啊,是担惊受怕的日子?还是其他的,可能都经历过吧。”李雨看着眼前这新兵蛋子似的刘光龙,知道现在的他是不可能拥有心眼的。
只有经历苦难,意志如同钢铁的人,才能拥有心眼。
记忆在流转,在成为混混后,他每天都过着混混的日子,调戏妇女,出口成脏,整个人都变成了个卑鄙小人。
他【变成】了卑鄙小人,只有努力成为和自己相反的人,才能有机会完成任务。
“他每做一件这种事情,他的意志就会得到一次磨练,对于他们来说,最难受,最恐怖的事情,莫过于要当一个【坏人】吧,每天担惊受怕不说,良心还会被谴。”李雨看着刘光龙的幻影说道:“每一天对他来说,都是无间地狱。”
在成为卧底不久后,刘光龙就已经写好了器官捐献书了。
一个人的记忆之中,能见到英雄的脆弱,英雄的无助。
他一次又一次的想要自杀,酗酒,抽烟,甚至到最后的吸毒,各种能伤害自己的,像混混的地方都做了个遍。
直到有一天,他遇到了在酒吧驻唱的王蝶。
这是他内心深处,最柔软的地方之一。
也是最无法触碰的地方。
纵使心有所属又能如何呢,他的身份和职责告诉他,不能沉迷温柔乡之中,只能披着荆棘前进。
那一天,黄志业变回了刘光龙。
但也仅仅只是一天而已。
一天过后,他依然是黄志业,那个到处惹是生非,显得有些滑稽的小混混。
看到这里,王蝶哭了。
“原来,他真的是个盖世英雄,不只是我的盖世英雄...”
王蝶不禁想起了那晚的那一句话。
在众人面前滑稽的黄毛混混,语重心长的说着的话...
‘等事情结束,我们就回老家结婚吧。’
‘什么事情?’
‘我必须,要做的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