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确地说,迪克格雷森正死死地盯着面前的人,他叹息般说道。

“我还以为你很喜欢夜翼。”

“我当然很喜欢啦。”

戴维说道。

迪克稍微动了动身子,那把一直指着他的枪也随即跟着他移动。

那张熟悉的,本应该微笑的面庞好像被什么扭曲了一样,闪现着冷酷的恶意也许是他把人想得太好,又可能是对方伪装得确实到位。

“我一直喜欢夜翼但前提是,他愿意继承家族遗志,被人叫做利爪”

电光火石间他们只来得及对视了一眼,枪响的瞬间迪克格雷森卧倒又接了一个滚地,下一秒,他用卡里棍架住了从身后袭来的攻击。

“妈的,那群鸟人不是被老头端了吗”杰森问。

“一部分。”提姆纠正他,并试图锁定迪克的位置“在那个名为托马斯的男人下落不明后,猫头鹰法庭确实安分了很长一段时间可那毕竟是一个古老的组织。”

百足之虫至死不僵就是这么个道理,谁也不保证在斩落龙头后还有什么余孽存在。

杰森好像骂了句什么。

“老头还没回来,是吧。”他说,陈述句。

“没错。”提姆说,他好像知道杰森想干什么了。按理来说那么大的事儿他们得通知蝙蝠侠不凑巧,蝙蝠侠不在。

“很好,那我”

“等等。”

“怎么,你几岁了别告诉我你想先给蝙蝠侠讲完再听他远程指挥。”

提姆当然不会,若事事都等蝙蝠侠定夺,那还要他们干什么,他果断地打断了杰森的话“听我说夜翼刚发来了信息警局里有内鬼”

我他妈的怎么感觉一点也不意外。杰森想。

“那个埃尔顿”

“是他的同事戴维巴德。”

“我想,戈登局长看人的眼光还是可以的。”一道女声穿插了进来。

“神谕就位,小鸟,你可以飞了。”

芭拉轻柔地说。

神秘的纵火案,顽劣的富二代,神秘的少年犯,以及流传在哥谭最久的歌谣所吟唱的对象猫头鹰法庭。

提姆带好面具,随便抓了一件和杰森差不多的半夹克外套,跳上了一架蝙蝠翼一切似乎在往另一个方向滑落,但扑朔迷离的部分仍然像一阵雾气至少他可以确定的是,不光是和法庭有渊源的夜翼,包括埃尔顿,还有他那个神秘的顾问兰钦先生,都要遭殃了。

他来不及想太多,轰鸣声已经淹没了一切。

任何一个对博弈论都有基本认识的人大概都听过这样一个经典的模型,即囚徒困境。两个犯罪共谋在入狱且无法与对方沟通的情况下,若两人皆闭口不谈,那刑期为一年,一人揭发,一人沉默,揭发者能被释放,沉默者获刑,两人互相揭发举证,那么各自获得八年的刑期。由于无法沟通,谁也不知道对方是不是已经招了由于无法信任,所以大部分在这个环境下更倾向于互相揭发。

当然,就像著名的电车难题一样,总有人喜欢预设一些条件来推断出不同的选择。比如,犯人们有着绝对的信任,又比如,可以引入一个第三人,比如买通一个警察来为他们暗中传递信息,来确认彼此有无背叛行为。迪克格雷森第一次听布鲁斯韦恩的博弈论课程时是在十三岁,还背负着神奇小子名号的少年叽叽喳喳,做了一大堆预设条件而布鲁斯,则微笑着听他讲完,这时候阿福会端上两杯香醇的红茶,接着他才开始慢慢和少年的他一起分析那是一段很好的日子,在他失去父母,差点被拐去猫头鹰法庭当利爪之前,有人捧住了他摇摇欲坠的心。

因此,罗宾,夜翼,迪克格雷森,右脚点着跳板,本该坠入万丈深渊的灰色之子,在振翅之时就已暗下决心,他绝不辜负尽管世事难料,人生无常,尽管经历了那么多,那个人也不再年轻了。

“往警局里安插眼线真的我还以为这就是我十三岁时为了证明自己能破解一个难题而强词夺理出来的设定。”他一个飞踢,把丧尸般的利爪踹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