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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娟虎口脱险,尚未回过神来,就被带回了警局的审讯室。手上沉甸甸的,锁着一副冰凉的镣铐,头顶灯光苍白刺目,让人从头冷到了脚。

一名警察带着手套走上前,仔仔细细看了看黎娟的指甲,手里拿着一个透明的证物袋,里面放着一颗小小的心形碎钻:“黎娟,你曾经说过你没有去过案发现场,但警方在死者陈平川家中找到了这颗属于你指甲上的碎钻,鉴证科正在做痕迹比对,如果你还是不愿意承认的话……”

“我承认。”

黎娟抬起头,忽然出声:“我承认……”

她蓬头垢面,眼神死板呆滞,心如死灰,已经看不出半分从前的俏丽模样,好似三十几岁的女人。但事实上资料显示她今年才二十五。

黎娟在笑,不知不觉早已泪流满面:“我早知道会被查出来,但没想到这一天来得这么快……不过也值了,三条命在底下垫着呢。”

警察开始做笔录:“你杀死陈平川的作案动机是什么?”

黎娟低头擦掉眼泪,深吸了一口气,像是在回忆往事:“我是从农村过来打工的,那个时候什么都不懂,经常被人欺负排挤。陈平川对我好,我就信了他,傻傻给他白当了几年的小三,还把所有存款拿去给他做生意。”

“直到后来他被公司辞退,我才发现他竟然有老婆……我气疯了,我这才发现他骗了我这么多年。我真的不甘心什么都没有,我找上门,逼他离婚,结果他不肯,还推了我一把……”

黎娟死死掐住掌心,面色狰狞了一瞬,她捂着自己的腹部,红着眼睛颤声道:“三个月的孩子,就那么没了,我身体不好,医生说我很可能以后都没办法再当妈妈了,你说我怎么甘心?!你说我怎么甘心?!”

大滴大滴的眼泪顺着她眼眶掉落,砸在桌子上。黎娟额头青筋暴起,不难看出她对陈平川恨得咬牙切齿:“我恨不得吃了他的肉,喝了他的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