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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为什么,唐琰一眼就看中了店里刚刚运来的一束玫瑰,颜色夺目且馥郁芬芳,像团浓烈的火。

服务员很会察言观色:“阁下,这是新鲜采摘的玫瑰,品种罕见,一共只存活了三十六朵,请问需要来一束吗?”

唐琰骨节分明的手轻轻抚过花枝,将里面开得正艳的几支抽了出来,交给服务员包扎:“谢谢,再买一束水晶白兰。”

花店服务员听见他说谢谢,羞红着脸点了点头,转身替他包扎了。只是虫族虽然科技领先了人类数千年,但审美却似乎一直没跟上,包装纸大红大绿,堪称怎么艳丽怎么来,刺得唐琰眼睛疼。

“谢谢,我自己包吧。”

唐琰从服务员手中接过玫瑰花,在一堆琳琅满目的花纸中抽出几片纯黑色描金边的纸,又垫了一片黑纱,将手中殷红的玫瑰仔细包了起来,又剪了一截织金的丝带系紧。比刚才强的不是一星半点。

服务员眼睛亮了亮,没忍住赞叹出声:“阁下,您包的真是漂亮极了。”

他语罢将一束清雅的水晶白兰犹犹豫豫递过来:“那这个,您需要自己包扎吗?”

托帕兹很想出一份力,但他有心无力,只能在旁边眼巴巴看着。

唐琰只觉得太阳穴突突地疼。他又抽了两张淡绿加鹅黄的花纸,把那束水晶白兰包扎了一下。颜色清新淡雅,和手中高贵奢华的玫瑰完全是两种风格。

托帕兹看得目不转睛。哦,没想到他家的雄虫崽子比雌虫还贤惠,又会做饭,又会打架,又会插花……

唐琰如果知道他心里在想什么,一定会把手里的花摔到他脸上。付款结账后,唐琰低头看了眼时间,发现时间已经差不多了,把手里的白兰花束递给托帕兹,并从口袋里拿出了一个微型通讯器递给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