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他说,“别紧张,我会全力配合。”

小孟像在看精神病,“你到底想干什么......”

祝高兴说,“没什么,只是想去少管所学点儿知识。”

念书的人身上总带着股香,声音似乎也有催眠效果,经常把祝高兴念的昏昏欲睡,但内容一波三折紧张刺激荡气回肠,总能让他精神起来。

读的就是这本披着虐心虐身旷世绝恋的皮,内里三观不正的狗血垃圾。

主角和祝高兴同名,命运比起来,也说不了谁更好,谁更坏,似乎没差多少。

他家境显赫,却被父母忽视,被手足欺辱,还被送进民风最差劲的东区,在最混乱的学校里读书。常年被欺压,他变得敏感孤僻,被迫辍学。

然后遇到了主角攻,被他当替身养着,爱的卑微又可怜,一辈子躲在主角攻身后当笼中鸟,后来被养成废物,还为了他被人杀了,主角攻这才意识到自己的爱,痛到发狂,仿佛开了大,牛逼的干掉大反派,跑去祝高兴的墓碑前流泪,似乎感天动地,真爱无敌。

这傻逼剧情听的祝高兴整个人都有点晕,细节也记不大清,只记得那人日复一日在自己耳边重复。

“祝高兴的手指被掰断了。”

“祝高兴的腿被踩断了。”

“祝高兴死无全尸。”

祝高兴听的想坐起来一刀把这声音的来源给捅死。

也许是强大的意志力感动到了死神,真就赏了他奇迹。他醒了,醒在另一个世界。手边一本书,还附赠一个随时翻看剧情的金手指。

如果照着书里情节走,那必然是一步步迈向不得好死。祝高兴开始琢磨里边儿的漏洞和限制,发现是可以改变故事内容的,端看主角怎么选择。

醒来时,剧情刚好发展到原主角蹲在学校门口,想继续上学,但纠结了许久,还是选择回到主角攻的身边。

祝高兴干脆利落的起身就跑。

学肯定是不能辍的,主角攻那儿也不能去,得先找个好地方避风头。

据书里描写,主角攻钱多势大,是整个城市里最牛逼的豪门阔少。不管祝高兴跑去哪,都会被他借着保护的名义找到。

祝高兴琢磨了会儿,突然想到一个主角攻目前无法公然挑衅的地方,少年监狱。

计划目前很顺利。

小孟听从了建议,接过枪拿起电话,哆嗦着手准备报警,眼看书上的文字就要变成“即将被抓进少管所了”却戛然而止。

枪被人夺走,抵在了祝高兴脖子上。

开口是懒洋洋的少年音,“巧了,我也是来抢劫的。”

小孟吓的腿都软了,扶着桌子想往外挪,却被叫住。

“哎,别走啊,我抢劫他抢劫的东西,不算犯法吧?应该称作......见义勇为拔枪相助?”这突然杀出来搅局的人指使着小孟,“帮我拿个袋子装,那瓶可乐不要了,换成七喜。”

祝高兴皱眉,上下打量他。

个子还没自己高,穿着宽大的飞行员夹克,衣领上还有几个印着宝可梦的卡通胸章。头上的棒球帽更是夸张,画的笑脸涂鸦线条扭曲,色彩乱七八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