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4章 值得吗?(结尾修改)

宁安华和一姐儿,值得罗十一这样交心、信任、爱护吗?

罗十一看着她说:“值得。”

到了宁夫人身边,她才感觉她活得像个人了。

她今生不可能有自己的孩子,却还奢望将来会有一个得她亲传的,她真心疼爱也真心爱她的孩子,叫她一声“母亲”。

哪怕只是“义母”也好。

宁安华和罗十一起了誓。

她们谁也不会用“一姐儿认罗十一做义母”这件事,做出有损对方的任何言行举动。

宁安华给这道誓言加足了保障。

如有违誓,后果不会有违背灵魂誓言那么严重,但也并非能轻易承受。

这是对罗十一的约束,也是对她的。

罗十一比宁安华大五岁,明年就满十了。

宁安华替一姐儿定下了义母义女的名分,从那日起,私下无人时,会称她一声“姐姐”。

因要做戏做全套,一姐儿到现在还没有小名,“怕养不活”。既满了周岁,宁安华就请罗十一给她起个小名,等她长大,认识了别家姑娘,也好称呼。

一姐儿转过弯看见了宁安华,便加快脚步,扑到宁安华腿上,仰着脸满眼是笑:“娘!”

宁安华把她捞起来抱着,笑问:“想吃点心了?”

一姐儿爱吃甜的,能抱着一盘撒了厚厚蜜糖的玫瑰糕吃光了不吃饭。宁安华就只许她每日上午下午各吃一块点心,多的要等长大了再有。她想快些长大,就要好好吃饭。

一姐儿在宁安华怀里点头,搂着她的脖子撒娇,口水都快流出来了。

看时辰差不多了,宁安华抱着她起身,却不是回立幽堂,而是出了花园,向随云院来。

上午这块点心,就让十一姐姐给吧。

罗十一面前的炕桌上摆满了书,都是宁夫人借她的。

她习得一身武艺,能在指挥使手下走两百招不输,可论起诗书文墨,不过是“识得几个字”。

宁夫人让她给一姐儿起名字,她是真的高兴,也是真的犯难。

她做“一滴水”都没这么难。

听见宁夫人和一姐儿来了,她赶紧把手头的书一放。

……宁夫人说了,让她在一姐儿岁前把名字起出来就行。

宁安华看一姐儿在罗十一这里吃了点心,便把她留下,自己回立幽堂把今日的事理了。

青儿去年那场病,今春终于大好了,得到罗十一的允许,开始重新上学。宁安华念着女孩儿们一年比一年大,能肆意的日子渐少,便不令她们再理事,让她们只管读书作诗作画,什么高兴就做什么。

原身从十一岁起,就被林旭拘在屋里做针线磨性子。黛玉已经十一,青儿也已十岁,瑛儿也九岁了。过不了两年,张家就不会再让瑛儿借居在林家上学,宁安华大约也要真正为黛玉出阁做准备。

到那时候,黛玉才是想玩都没时间。

宁安华走前,再和罗十一说:“千万别心软了多给她点心吃。”

她从前认为罗十一方方面面都可靠极了。

但现在,看到罗十一看向傻笑着的一姐儿的眼神,她实在放心不下,只好又叮嘱菊影。

不到午时,宁安华打发了最后一个管家媳妇,来随云院准备吃午饭,正好让她看到罗十一护着一个点心盘子跳出来,菊影追出来要。

一姐儿还不会说“师父”“十一”等较高难度词语。

她站在门口拍手给罗十一加油,喊的是:“罗!罗!罗!”

宁安华顿住:“……”

罗十一回头:“……”

菊影立刻告状:“太太,我拦不住十一先生!”

一姐儿把头一缩,转身抬起小短腿就想往屋里藏,可惜门槛对她来说不太好迈。

宁安华走上前,朝罗十一伸手。

罗十一:“……就给她再吃一块也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