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贵族人渣

霸王之枪 余云飞 1274 字 2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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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土之王国正和其南方的谢尔斯达帝国开战,故这次时利卡纳独力出兵。

参加第六次希曼要塞攻坚战的兵力有北方军团八万、利卡纳第二、三军团各七万、以龙达。庞勒斯伯爵为首的贵族私兵团大约六万、加上民兵三万合共三十一万大军,算上几万名负责运粮的民工,对外宣称四十万大军。

这么劳师动众的目的只有一个,趁着希曼的十五岁女王刚登基、政权未稳、国内农民暴乱,发动攻击。一举攻下希曼要塞,取得洛顿高原的控制权。说白了就是为了——钱!

由于出兵仓促,所以新兵的训练全都在行军路上进行。军营中,老兵的镇定自若和新兵的兴奋紧张形成了鲜明的对比。行军的速度并不快,可以让新兵有充足的时间训练。原因并不是这次作战的总指挥——北方军团长汉斯大将军体恤部下,他也想早点作战,避免战事拖到冬天。

但由于贵族私兵团的用普通速度行进,其他军团逼迫放弃了急行军的想法。

这一切的罪魁祸首——龙达。庞勒斯伯爵却完全没有指挥官的自觉,仗着自己的老爸是王国宰相胡作非为。这次出征也只是为了获取武勋,好继承父亲的公爵封号。

因为各国都有规定:只能是贵族的长子继承爵位,而且必须有军功或者文职上的政绩才能继承父亲的爵位,不然每一代爵位减两级。原本这是各国为了保证本国贵族素质而作的规定,但后来因为文职上的政绩太难获得了,所以几乎所有贵族子弟都挂个名在军中。只要那次战事不输就可以取得军功。于是随军出征变成了获得地位和财富的捷径了。

而龙达。庞勒斯伯爵,有着让所有人讨厌的特质。一头棕色的头发什么时候都梳得油亮亮的,一张因为酒色过度而苍白无比的尖脸,下巴总是向上扬的,除非别人高他很多,否则肯定能看到他那两个大大的鼻孔。一双小三角眼,像向日葵望太阳一样,总是望向美女出现的地方。他不论什么时候总是穿着一身礼服,不过裤头总是松松的,方便随时和抢来的女子交欢。每到一地,附近的城市总会传来有女子被强行虏走的消息。但碍于他的背景,所有人都敢怒不敢言。

夏末的一天傍晚,北方军团第二师团训练场旁边的一个山坡上。

杰特十指交叉,轻轻地托着下巴,冷冷地坐在场边看着部下训练。刚好,旁边五十米处就是龙达。庞勒斯伯爵的大帐。

庞勒斯伯爵出来了,身旁有两个仕女不停地扇着扇子。

“什么鬼天气!热死了!”说完伯爵用右手的小指头把一缕头发拨了上去。戴在双手指头上的十只宝石戒指在夕阳下闪闪发光。

“喂!你!今晚的‘甜点’是什么?”

“城里有位子爵的女儿不错!”旁边一只“狗”答道。

“带来!”

“是!”

突然,伯爵发出一声尖叫。

“天啊!怪不得我觉得这么重!你们竟然把这破东西别在我的腰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