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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全彬终于抬眸看她,看见她那眉眼之中逼人的英气,和说话时无畏的样子。

“孙全彬,我不相信你不知道我的心意。”

朝云直勾勾地盯着他的眼睛,没有掩饰的茶,也没有心虚的额发,就是目对目,谁的心意,都能用一双眼睛看透。

孙全彬勾唇笑了:“娘子说笑了。我同娘子不过几面之缘,哪里就能看透娘子心意……上一回,娘子得官家赐婚,还要恭喜娘子。”

朝云一拍桌子,站了起来,怒视他:“你何必跟我装傻,这里又没有旁人。”

“娘子又何必发怒。”

孙全彬瞥了堂中站着伺候的小黄门,那黄门便无声地退下了。

余光之中,他看到了朝云拍在桌子上的手:“正是严寒时节,娘子若是冷,我叫人给娘子拿个手炉过来?”

朝云冷笑道:“手炉有什么用,要酒才有用呢……你和我说过,在西北,那里的人喝酒都不用酒壶酒杯,只是用一个酒囊,对吗?”

“……”

“长卿…孙全彬……孙押班。”朝云复坐,深吸口气,又缓缓吐出,再次开口时,言辞之中的硬,已经不动声色地换成了几分柔软。她的目光也顺势软了下来,看着孙全彬,像是在哀求他:“我没去过西北。你……你带我走吧,带我去西北,带我离开东京,孙全彬。”

孙全彬在大漠之中,曾听到过幼狼的哀呼声。

大漠中生存不易,狼崽子自打从娘胎里下来起,便要学会自己狩猎。因它知道,母狼也好,狼族也好,但凡能够护佑它的,随时都有可能消失在大漠里。

那里永远有比狼更凶狠的东西,有时是野兽,有时是风沙。

每一匹狼的身上,都有无可驯服的野性与傲气。它们永不向任何东西低头,野兽也好,风沙也好,它们不会对着造化赐予它们的灾难哀叫。它们明白,当自己哀叫时,便再也没有战胜它们的机会,野兽和风沙迟早会吞没它们,并且比从前更加凶残。

哀叫的狼,就是输了的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