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没有爱上楚云之前的顾清初,和现在完全是两个人,变化之大,甚至是连他姑姑都震惊的那种。

那时候的他,是冰冷的,从小没有父母的爱所关怀,虽然是个大少爷,含着金汤匙长大,却也从来没有享受过任何爱。

靠近他的人,都带着利欲熏心,想要和他做不平等的交易,就连后来顾清初进入演艺圈,也是因为那群粉丝是真的喜欢自己,他觉得自己是有被爱的。

可久而久之,他也发现,粉丝们喜欢的是他完美无缺的外表,知晓他内心,能够包容那些燥郁缺点,知晓他孤独的人少之又少,等于零。

直到楚云的出现,在他用自己身上所有又尖锐又长的刺都露出给他的时候,这个男人,闷不做声的包容所有,甚至还捧出一颗真心出来,送给他。

多可怕,差一点他就失去了自己的挚爱。

所以他才会倍感珍惜,自己长这么大,见过了太多的人,却没有见过只为了一颗心脏跳寒鸽尔争狸动加速的那分悸动的人。

他喜欢窝在楚云的怀里,感受这个男人所有的温柔,自私的占有欲甚至想要无时无刻的占有吞没他,这就是alha们交出真心的模样。

这个世界也真的是疯狂啊,让人痛苦的,让人雀跃的,让人流泪和欢笑的,都是爱情。

所以这个孩子还未出生,他的生命被给予了期待和排斥。

顾清初希望这个孩子健康,希望他能够给楚云一个心安,却也排斥,这孩子会让自己最心爱的男人备受折磨,心疼。

今天两个人在商场胡闹了一波,楚云虽然累,却不算太困。

他平日里的嗜睡有点奇怪,白天困,晚上就会比较有精神,可能和平日里喜欢半夜偷吃酸的有关系,养成了半夜不困的习惯。

就算累的不行,也只是趴在沙发上享受着自家哭包大狗狗的按摩,睡不着。

“刚才买了几身衣服,一会换上吧,在家里穿能够舒服一些。”

顾清初边给他揉腿边说:“在家里穿也没有人看,这个季节还是穿毛茸茸的好一点,好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