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人敢去试试碰皇后的下场,毕竟装聋作哑不是真的聋哑,那些做小动作消失的宫人,他们可不敢忽视。

所以原戚枫非常顺利,也没觉得哪里有什么不对地换了身衣服出宫逛街去了,然后就被绑架了。

是的,被绑架了。

罪魁祸首用脚趾想也知道,是爱闹腾小姐——原艳冠。

这可能是她唯一一次切切实实给原戚枫造成了点麻烦。

把时间往前调几天,原艳冠遇上了自己的“真命天子”。

长得高,脸帅,身份棒,还有钱。

而她对面恍若仙人,是京城万千少女的梦,有芳心纵火犯之称的齐王摆出了一个最好看的角度,用含情脉脉的眼神看向原艳冠。齐王看上去,眼神朦胧,实则心底一片笃定。

他最擅长的就是这种事情了,多少男男女女就是沉浸在他这蒙上一层水汽的眼神里的。他们都从此被爱情驱使,为他所用。

美男子齐王不知道,原艳冠脑子里浮现了一堆标签,其中一个也没有和爱情有关的。最大的标签,在脑海里几乎占据了半壁江山——有钱!

何出此言?看衣服,看配饰,看他对器具是态度。

想傍大腿,原艳冠是认真的。这些事情她都是仔细研究过的。那些她买不起的布料,她也打听研究过。所以原艳冠其实可以一眼认出各种布料绣纹和玉石的珍稀程度。她相信,以后她自己也能成为身穿这些稀少昂贵的衣裙的一员。

于是她露出了练过千百遍的少女娇羞脸,微微低头,仰脸,然后用眼睛憧憬地向上看,星光在其中闪烁。仿佛已经被齐王的眼神所打动,一眼万年,坠入爱河。

齐王接收到这熟悉不已的信号,志得意满起来。

两个人就这么目光一交接,就像一只哈士奇对上了一只橘猫,一个二,一个馋,但都对干饭拥有着无法阻挡的热情。虽然他们脑回路完全不一样,目标却达成了完美的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