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盈满 长亭树 1802 字 13天前

“她不像许多母亲一样待我,但她是喜欢我的,”阎征笑着摇头:“可我以为她讨厌我,所以我告诉自己,最喜欢的人是家里那个会给我做饭,会陪我睡觉,会带我出去玩的保姆。”

“而在我妈跳楼之前,我也不知道她其实喜欢我,而我也应该喜欢她。”

“那时候我们都已经住进了阎家,六岁的时候,我要去上小学,阎校元认回了我,隔了几年,阎礼他妈跳楼,我妈也意气风发地走进阎家的大门,距离那天往后数一年零八个月又二十三天,她在下午两点半,太阳最毒的时候从同一扇窗户中跳下去,于是有人拿了一挂鞭炮放门外,庆祝恶有恶报,报应不爽。”

“我后来住在家里,每天下雨的时候都会想到她,她跳下去的时候大概是刚剪完绣球花枝,衣服上还落了淡蓝色的花瓣,雨下的很小,溅出来的血浆和脑浆,或者就是雨水,那些液体混在泥土里面我也分不出来,但总归是只是很浅的一层,遮不住那几片花瓣,顺着水流就冲到我脚下。”

“阎礼他也在哭,哭得比我还大声,阎校元离了很远,不敢过来,就站在外面挥挥手,喊着儿子儿子,救护人员推着我过去,但我其实不想走,我看到了,他看的不是我,是吓得颤颤抖抖,一直在哭的阎礼,他说话的时候只盯着那一个方向,招手冲着的也只是那一个方向,连一眼都没有瞥过来。”

“她的眼光很差,做人的水平也很差,死了的时候,亲戚朋友因为她做狐狸精逼死原配的事和她断绝了关系,阎校元也开始欣赏起那些更漂亮而且更年轻的女人,而我,我讨厌她的存在让阎礼整天骂我,打我,而且最讨厌的不是他骂得又多凶,打我的时候有多疼,而是因为他那么义正言辞,我却连反驳的资格都没有。”

“但那天,她死了,我被人推着从她旁边离开,突然就一点都不讨厌她了。”

阎征道:“我和她一样,她怕寂寞,我跟她一样怕。”

“有家里人才能不寂寞,有喜欢才能不寂寞,她死了之后我才知道这个道理。但是已经晚了,我没有可以称得上喜欢的人,唯一一个喜欢我的家人也不在了。”

过去不是值得诉说的故事,但他隔着一方堆满蛋糕和鲜花的桌子,和那个人的视线相交,便毫无保留地把真实的过去袒露出来。阎征在书里看到人说过,契合的情侣必然是互补的,像是凸出的肋骨和空缺的心灵,最终拼合成两个完整的人和一份幸福的人生。但他从自己生长的城市里的大街小巷走过,每一天升起的日光和每一眼见到的风景都是那么灿烂,和他沉默又阴沉的内心截然不同,那些太过灿烂的光芒无法填补日积月累的阴冷,像他这样的人,反倒会嫉妒疯狂,会迎合伪装,越亮的地方就越是他展露笑容表演生存的舞台,和他契合的拼图只会成为台下的被愚弄而欢呼的观众,直到有一天戏台垮下,他演不动了,谎言被拆穿了,拼好的人生破碎成两半,每一片都扎在他冰凉冷漠的心上。

他要的温暖,时方满给予的温暖,是地下室里透出来的灯光,从通风口里逸出来的花香。与世俗不同的特殊身体,从不谈及的家人,时方满被厚厚的镜片遮掩住的眼里是和他一样的寂寞。

阎征红着眼圈凑上前,手搭在桌子上,仅隔着一点距离便能握住时方满捏着酒杯的那只手:“可是后来我遇到了一个像家人一样的人,他长得很好,很有气质。重要的是,我真的喜欢他,我第一次喜欢人,没有经验,不知道为什么喜欢,不知道应该如何喜欢,但我觉得我应该告诉他这一切。”

他压低自己的声音,湿热的手心攥住了冰凉的酒杯和一样温度的手指,垂下脑袋,像可怜无助的狗狗一般挑着眼皮看人,烛光里茶黑的眼睫和眼瞳的外沿都镀上一层微弱的光亮,漂亮干净地像每一个情窦初开又赤忱热切的年轻人,捧着一颗饱满滚烫的真心小心翼翼来到心上人面前。

“告诉他,他是不一样的,在我的心里,他一直都是特别的,像这世上不该存在的天使,是我喜欢的人,是温暖我的天使。”

相触的手指在轻轻颤抖,阎征拉着那双瘦长白皙的手掌慢慢脱离酒杯,强势地攥紧了要逃离的那个人,阎征却以可怜兮兮的模样哀求着:“哥,你想一想再回答我,不管是喜欢男生还是女生,都喜欢一下我好不好?不管性别,试着喜欢我好不好?”

他们手心相贴,十指相扣,时方满几乎要被对方身上的热量烤化了,侵蚀软了,碎了,喝进去的酒液压在喉管,头脑熏熏然想不清楚,他很想要吐,但却并不觉得恶心,不过是有些难受,生理上习惯了这样的发泄。这些时间的接触导致时方满对于身体触碰的不适感大大降低,以往病态般的生理性呕吐和颤抖都已好转,这当然是一件好事,但现下,在此时,他无比怀念曾经那些极端的发泄方式,胃里翻江倒海,抽搐恶心,太过于有存在感的以至于无需思考,便能把人推得远远的。从前是来势汹涌他自顾不暇,现在生理上所有的发泄都被一层透明的盒子包裹住,他以清醒的状态站在对方面前,听着对方的告白,盯着对方的眼睛,抽不开手,没有办法不在少年人铺开的青涩爱意里毫不动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