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在“他”即将抓住那只可怜的麻雀的时候,一声闷响,小麻雀惊起振翅,那只手保持着高举的姿势,主人被一枪精准地爆了头,血液与脑浆迸裂而出,早已僵死的身躯原地晃了晃,轰然倒地。

“最后一个。”

过了一会儿,方才子弹破空的起点的位置传来人声,一个高大的身影从角落里走出来。

他穿着一身被血和各种脏污污染得不成样子的勉强能辨认出一点迷彩颜色的迷彩服,腰上挂着军刀和弹药,身后背着一杆枪,手里还拿着一杆,那只丧尸就是死在这把枪下。

此时他正在对着通讯器讲话,刀锋似的锐利眼神扫视着四周,踱步到那只丧尸旁边,用脚踢了踢,没发现什么有价值的东西。

不一会儿,一阵引擎声传来,一辆外表灰蒙蒙的越野车从他刚刚出现的方向开过来,经过他时也不曾停留,后面的车门打开,他临走几步,一跃而进。

车身因他的跳入颠簸了几下,他猫着腰找到自己的位置坐下,本能地把外套脱下来,刚坐好,一个人就没骨头似的靠了上来。

“说好的繁华富饶大都市呢?”程越倚在他肩头,闭着眼睛嘟囔,“这鬼地方除了人多还有什么好处?”

男人闻言,一笑,帮他调整了一个更为舒服的姿势靠好,哄道:“任务完成就回去了,待不了几天。”

程越鼓着脸哼哼,泄愤似的伸长手臂来够他的耳朵,轻轻一捏,刚刚经历一场战斗的哨兵很自然地贴上去,从这种肌肤相贴的方式中寻求精神补偿。

当然,还是严简纵容他作乱的成分居多。

他们这般亲密,车厢里有人可看不下去了。

正当严简侧头贴上程越手心的时候,一道爽利的女声插进来:“我说程越你们够了啊,想开房左转两个街口那儿有家酒店,前台那东西生前估计还是个漂亮妹子,我劝你们去她面前上个床冷静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