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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要把这条信息当成证据,一查到底。

正准备离开警察局的时候,负责我案子的一名警察叫住了我。

他说:“陶先生,您母亲的尸检报告已经出来了。”

他递给我一份文件,我看了一眼。

“诱发性急性心肌梗死,什么意思?”

他耐心的给我解释道:“您母亲患有先天性心脏病,诱发因素很多,比如过度劳累、饮食习惯、生活习惯和情绪变化等等,不过我们又走访了一些邻居,又从网上也得到了一些信息,基本排除了生活习惯导致的诱因,初步认定您母亲赵女士死前精神受过巨大刺激的可能性更高。”

“精神受到过巨大刺激…”我默默重复这几个字。

作为儿子,我连自己的母亲都保护不了,我觉得自己真的太失败。

警察给我一个家属知情同意书,让我在上面签字,他们承诺会好好调查这件事。

我问:“如果是人为因素,会定为刑事案件吗?”

警察并没有给我一个具体答案,因为他们要确定一切相关因素的巧合性,还要找到事发当天和我母亲见面的人,确定对方的动机等等。

我明白这是正常的办案流程,就连陆先生都说过,把人气死承担责任的几率很小。

除非我有证据,证明对方是故意的。

但现在我只能提供怀疑人,其他的什么都做不了。

回去的时候,我不知不觉又走到了医院,我便走进去看看陆先生。

想着他可怜。

我来到icu诊室,他还躺在那里,和昨夜一样,插着呼吸机,各种管子,只是我放在门上的红绳不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