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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镇上?可是……这里是咱们祖祖代代的基业啊。”林凤仙在思想上还是个守旧的女人,她有些不舍得。

“人往高处走,咱们不可能一辈子都只呆在一个小山村里,咱们得见见世面吧。

不说别的,这镇上看病,读书,这些条件都比村里要好。

带着孩子去镇上上学,那跟在村里,完全是不一样的啊!只有越往上走,才能越有出息。”

池浩城没读过什么书,说不出什么励志的鸡汤来,但说的话却很实在中肯。

“那咱们的现在的房子跟地……”

“咱们租出去就行。还能收租金呢。”池浩城乐呵呵的。

“那好吧,都听你的。”

“不光是去镇上,我现在开始幻想着,要是咱们以后赚了大钱,可以去城里买房啊。

你看啊,现在咱们在南山村,以后赚了钱,咱们就去青云镇,再多赚钱,就去青城。

要是以后啊……咱们能发财,那咱们就去这天子脚下,去京市买房买车,扎根。”

“京市……那可是古代皇帝住的地方啊。”林凤仙想都不敢想。

她知道丈夫一腔热血也不好去坏了他的兴致,林凤仙心里要求不高,以后日子混的好一点,能吃饱饭,顿顿吃上肉,几个孩子有书念,不用再穿补丁衣服,那她就满足了。

“嗯,我现在啊,就觉得,这人只要活着,一切都有可能!”

“粑粑加油!你是最棒的!”

“我家闺女真嘴甜啊。”池浩城还是头一次这么开心,头一次觉得,这日子这么有盼头。

“走了,咱们先去买大哥大,买完了正好接着你两个哥哥放学回家。”

“买大哥大喽!买大哥大喽。”池欢趴在池浩城怀里,对未来一切都感到好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