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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死!

这难以宣之于口的隐秘怪癖又出来作怪了。

不知何时他就有了个怪癖,喜好美丽玉足,也曾悄然试过很多法子都没办法克服,只能极力压抑。

而现在,那精致小巧的玉足堂而皇之的触碰他,触手可得的距离,慢一拍烧起火来。

手心好痒,痒的他想立马握住揉捏。

完全不知道面前的人脑子里翻江倒海还有特殊癖好,厄琉斯脚尖调皮的晃着,并不觉得露足有什么,毕竟这在现代是常态,却晃的男人额头青筋毕现,落荒而逃。

“什么毛病,见了鬼了?跑那么快。”

厄琉斯嘟囔了一句,把脸埋在被子里,准备继续睡。

万事通002啃着辣条,人小鬼大的叹气。

它觉得这位大佬也要栽了,本身就有那种癖好,又摊上美到头发丝的作精,感觉都不用作精去撩就会送上门。

最近长明宫出鬼了,比如说:

“找什么呢?”

厄琉斯穿着淡紫色绣着鸾尾的常服,清雅出尘,她的脸虽艳丽,但与素装搭配并不怪异,瞧着小丫头闷头忙活,问了一嘴

“奴婢明明记得那双镶着连理缠珠的蜀锦鞋昨儿个特意找出来,正正搭配您今儿的着装,怎么就找不到了呢。”

翩然头也不抬,还在继续叨叨:“上次您那双撒了茶水的鞋奴婢本是想送去涴洗局,也没找到,莫不是出鬼了不成?”

可不是出鬼了么。

厄琉斯想到什么眼神轻佻,嘴角勾起。

这鬼还挺有意思,别的不偷,专挑她穿过的鞋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