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由于案发时间是昨晚,也就是十二月六号,所以案件命名为一二六特大杀人案。但此时的高栋显然没想到,过不了多久,这个案件就将改名为一二六特大连环杀人案。

傍晚,高栋刚拿到法医室的初步尸检报告,马上召集专案组成员开会。

开会的除了县局的领导和刑侦队全员外,其他十来个都是他从市局带过来的人,因为小县城里的公安,破破普通刑事案件还过得去,对大案经验少,而且他也更相信自己带的人的能力。

当地的人马,主要负责调查走访,收集资料。

高栋打开投影仪,道:“这案子重要性我就不多说了,据说省厅马上要报到部里,咱们得抓紧时间,最快速度锁定凶手。有些同志和我一样,市局来的,早上没能第一时间赶到现场,咱们先看下案情大致情况吧。”

他按动投影仪的遥控器,切换画面,继续道:“这是死者李爱国被发现时的照片。”

画面中,四十多岁的李爱国歪着头,睁着眼睛,斜躺在驾驶座上,脸部没有表情,胸口心脏处有大量的暗红血迹,一直流到了驾驶座下。

“死者的身上只有一处明显外伤,伤口正中心脏,据法医猜测,凶手大概用了三棱军刺之类的东西,刺进了死者的胸口,并且正对心脏。大约不超过半分钟,死者就彻底死去。”

“大家再看另外几张照片,车内整齐,没有打斗过的痕迹。”

说到这里,不少人都纷纷议论,没有打斗过,怎么就把人给杀死了?

高栋咳嗽一声,示意等下再讨论,继续道:“副驾驶座的抽屉里,有两万块的现金,后备箱里也有若干财物,凶手杀人后都没动过。显然,凶手杀人,不是为了钱财。”

他又切换了一副画面,这是汽车的正面照,车前的挡风玻璃上,放着一条白布红字的横幅,上面写着“杀够局长一十五,局长不够科长补”。字是艺术体,先用笔框出字形,然后均匀涂满颜料,自然无法鉴定笔迹。

他没有对这个画面做评价,继续换了汽车各个角度的照片,之后,他道:“死者李爱国,昨晚和几个朋友在酒店喝酒打牌,据朋友的供述,他们大概在十点半左右散场,随后,死者独自开车离开。从沿海南路和凤栖路十字路口的监控看,死者的车是10点52分进入了凤栖路,但小区门口的摄像头没拍到他的车进入过小区,这表明,死者是在开车进入凤栖路后,快到小区前遇害的,具体遇害时间估计应该在10点55分左右吧。法医的死亡鉴定结果也与之相符。”

“据死者妻子供述,死者大概昨晚9点左右给她打过电话,说晚上玩牌,要晚点回去。死者经常这样,所以他老婆没觉得异常,先睡了,直到今天早上才知道出事。下午去查了他通话记录,昨晚9点左右,他确实跟他老婆打了一个电话。”

“目前这案子有几个难点,凶手杀人后,用布把车内车外的指纹都擦了一遍。由于死者李爱国与凶手没有发生过搏斗,所以李爱国的指甲、身上以及车内,都找不到凶手的毛发、皮屑、纤维等物件。而车外水泥地上的脚印,被凶手故意破坏了。凶手应该在车内脚垫上留下了脚印,所以带走了脚垫。凶手杀人后,顺着旁边的农田逃到了水沟里,之后从那里再上来,沿路的田里脚印太多,我们没办法知道哪个是凶手的,暂时无法查出。根据法医描述,当时凶手的脚上大概套了一双平底的铁鞋套,所以留了一串平底的47码大脚印。平底的铁鞋套使得凶手的身体重量踩到地上的压强是均匀的,所以只能推断凶手体重大约在120到140斤之间,无法判断他的身高。也就是说,到现在为止,凶手作案没有留下任何的物证。”

一名警察问:“有没有目击者?”

高栋摇头道:“事发正处深夜,这条凤栖路上,原本就人流稀少,现在又是冬天,更是少有人行。据凤栖小区的保安说,他当时在保安室里睡觉,没听到外面有异常动静。”

局长郭鸿恩道:“就是说,到现在为止,凶手整个杀人过程,没有留下任何的人证物证?”

高栋点点头:“正是如此。”

会议室里唏嘘一片,大家都在交头接耳讨论着没人证物证的案子该怎么破。

高栋看了大家一眼,咳嗽一声,讨论都停了下来,他接着道:“根据朋友的描述,李爱国昨晚开车回家是一个人的,监控探头也表明,副驾驶座上没有人,但案发时,凶手显然是在副驾驶座上的。所以我们可以还原一下整个案发经过,李爱国在昨晚十点半散场后,一个人开车回家。进入凤栖路后,不知道因为什么原因,他还没开到小区门口,就在半路停了下来,并且打开了车内的保险锁,开门让凶手上车,凶手坐上了副驾驶座,随后杀了他。”

县队的陈队长道:“凶手是怎么杀了李局的?就算凶手有三棱枪刺,但车内空间狭小,怎么可能不经过打斗,就把枪刺扎进了李局的身体里?而且一下就正中心脏,位置不偏不倚,而其他地方,却没有任何的伤口。”

高栋道:“答案只可能是在凶手把枪刺扎进李爱国的心脏前,李爱国就已经不动了,完全丧失反抗能力。因为如果李爱国能动,凶手无论如何也没办法只一下,刚好就扎准进心脏位置,而在身体其他地方不留下任何伤口。即使凶手真就运气那么好,李爱国被扎后的几十秒时间内,还是有反抗能力的,不可能没有任何打斗的迹象。下午我去看过李爱国尸体了,我发现他的耳朵根下方的脸部位置,有一小块烫伤的痕迹。我跟陈法医讨论了一下,应该是凶手拿了一根高压电击棍,先用电击棍击昏李爱国,再对准心脏,用枪刺一下扎准。当然了,死亡到今天下午已经过了大半天时间,所以法医没法儿通过体液鉴定李爱国死前是否受了电击,这是我们的推断,也是最有可能的推断。”

会议室里顿时唏嘘一片,因为在这个普通的县城,从来没遇过有人行凶,先用电击棍击昏受害者,再直接往心脏上扎上致命一刀。

普通的刑事杀人案,大多是失手杀人,即便是有预谋的报复性杀人,手段也很粗劣,凶器往往是斧头、榔头、尖刀等。

用电击棍先击昏,再造成能瞬间死亡的致命伤,这种手法很干脆,而且留下的作案痕迹也最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