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次见面

在大多数人眼里,爱德华·诺顿生活富足,家庭和谐,是一出生就拿到了成功人士剧本的人。事实上,他也的确如他们所想,1991年就获得耶鲁大学历史学士学位,而后,他又听从父母的安排前往日本在祖父合作伙伴的公司上班。

然而,等他再次回到美国之后,诺顿决定要为自己的未来做出一些改变,于是他选择了拒绝上班。

爱德华·诺顿想要从百老汇开始成为一名演员,早在六岁时保姆带他去看了人生的第一部戏剧时,那颗名为梦想的种子就已经种在了他幼小的心灵上——他想成为一名演员。而这一举动必定让他父亲以及家族极为不满,但诺顿一向是个固执而又专断的人,家人或许能让他退步,但不会让他永远退步。

“你不能离开,你这叫背叛!”

而面对家人的指责,诺顿的回答很简单:“我知道,但是你们会原谅我的,背叛自己更加可怕!”

诺顿心里早已有了颇为周全的计划,他打算参加著名作家爱德华·阿尔比的一分钟试镜,只要获得演出机会,就能够成为了纽约戏剧舞台的签约演员。

但在此之前,他打算给自己放一个小小的假期,前往亚利桑那州排解因家人不支持梦想而有些烦躁的心情。

而遇到瑞秋,是他来到亚利桑那州的第三天,诺顿当天的计划是前去参观羚羊谷,这里以精美的纹理红沙岩石和几世纪前被流水冲蚀而成的波浪纹里而出名。

但令他意想不到的是比起美景,他的所有注意力都被一个曼妙而纤细的身影所吸引,面前的这个女生,或者说是女人,她的身上有一种特殊的气质将她与身边人隔绝开来。

那是一个带着口罩,披散着黑色长发的姑娘。她的身材高挑、纤细,上身穿着一件白色卫衣,下身穿着一条黑色运动裤,身材比例很好,放松时因为双手插兜而微微有些驼背,走路不急不缓的,像是在逛自家的花园一样。

明明没做什么引人注意的事情,却分外惹眼。

而这就是布莱恩能够在一间美女如云的餐厅中一眼选中瑞秋的理由——无论她在做什么,都能轻而易举的抓住别人的眼球。

而不只是他,周围的很多游客都在有意无意的打量这个姑娘,大多数人眼里都是单纯的欣赏和好奇,诺顿也是,他并没有在这里进行一场他乡艳遇的打算,而且擅自搭讪一位独自旅行的女士似乎也不是一个绅士应该做的事情,他很快就收回目光,打算专注于眼前的美景。

科科尼诺的景色很美,远比虚无缥缈的爱情实在。

直到他无意中捡到了一个白色钱包,环视一圈之后,诺顿望着那个在摊前有些踌躇、尴尬的身影。抱着试试看的心态鬼使神差的走到了对方身后,轻轻的拍了拍她削瘦的肩膀,而后在女孩漂亮的蓝色眼睛下不由自主的问道,“lady,这是你的钱包吗?”

他对这个想法原本不是那么确定,只希望猜错之后对方不会觉得他是个唐突的人,但在她伸出一只手接过之后,他成功的放下了悬着的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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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秋伸手拿过他手里的钱包,微凉的指尖与温热的手心短暂相触,而后又迅速离开,诺顿对于这短暂的接触心中有些古怪的不舍,手心微微蜷缩了一下。

她犹豫了一下说了一声“谢谢。”然后回头,轻而易举的找到了刚才的商贩。

“把这些全都包起来。”

瑞秋看起来有些扬眉吐气的把刚才所有选中的东西一口气买了下来,而那个商贩因为这峰回路转的一幕有些喜笑颜开,他从来没遇见过一口气买这么多东西的冤大头,立刻高高兴兴的把所有东西都打包好递到了她的手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