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apter 10

春光乍泄 唯其 1955 字 6个月前

乔麦是从大学时开始写的言情小说。以前家里管得太严,她从来没看过言情,后来到北城读书,父母鞭长莫及,她便如脱缰野马。

看了n本言情之后,口味变得刁钻,很难再找到喜欢的类型,所以开始自己动笔写。哪知道写和看是两回事,她大概是没有天分,写了几年都不温不火。

不过乔麦没打算放弃,只要还有一个读者愿意看她写的东西,她就会继续写下去。

不知不觉间,已经快到五点,手机进了条微信,乔麦拿起来一看,是莫淇淇发来的:[麦麦你在家吧?我把程森带过来,你给掌掌眼。]

程森是莫淇淇新交的男朋友。和乔麦不同,莫淇淇从小就性格叛逆,初中开始谈恋爱,到了大学就更加猖狂,至少半年就会换一任男友,每任男友她都会带来给乔麦看看。

乔麦其实有些羡慕莫淇淇这样洒脱的性格:[在家,你们过来吧。]

莫淇淇:[我们到你小区门口来接你。]

乔麦:[好。]

不久后,一辆奔驰大g停到她小区门口,莫淇淇在副驾驶朝她挥手:“麦麦,这儿!”

乔麦小跑几步过去,拉开后座车门上车。

莫淇淇简单替他们介绍了下彼此,乔麦朝驾驶位的程森投去打量的视线。

他年纪可能比她们大个两三岁,模样很清爽,右侧耳朵有个亮晶晶的,扣在耳骨上的饰品。

莫淇淇大学以后交的每一任男友,样子都长得不错,家境也好。莫淇淇自己家也不差,父母都是医生,才有钱供她念美院。

打过招呼之后,三人朝餐馆出发。

路上一阵闲聊,乔麦得知程森以前也是美院的学生,和莫淇淇一个学校,家里是做生意的,现在开了家美术馆。

她和程森初次见面,话不多,好在对方性格外向,莫淇淇也是话痨,一路没有冷过场。

到达餐馆,点完菜,莫淇淇想起什么,问她:“对了麦麦,你后来有再碰到那个陆之和吗?”

乔麦点头:“有,他说过段时间把画还我。”

“过段时间?”莫淇淇忿忿地:“这人怎么这么磨叽。他要是拖着不还,我们就去华宇找他,就不信把事情闹大,他还敢不还你。”

乔麦连忙摆手:“不用那么夸张啦,他答应我会还的。”

原本一直旁听的程森此时开口:“你们刚才说的是华宇地产那个陆之和?”

莫淇淇意外地:“你认识?”

乔麦也好奇地看向程森,只见他微微耸了耸肩:“我单方面认识他,他不认识我。”

莫淇淇:“什么意思?”

程森解释:“北城但凡做生意的,都知道他们秦家,但不是每个人都能打进他们那个圈子。”

乔麦手指微微蜷缩起来,忍不住问道:“那他为什么不姓秦?”

“他妈妈姓秦,是秦家老爷子的二女儿,后来和陆家联姻,生下了陆之和。”

乔麦恍然。不清楚事情原委之前,她还猜测过陆之和是秦家的私生子,因为种种原因,没能继承家族姓氏……

“你怎么会认识他?”程森看向乔麦。

“机缘巧合,一开始是偶然遇见,后来他到我们公司谈业务,我们老板跟他有应酬,就这么认识了。”

乔麦说着,端起杯子喝了口水:“他第一次来我们公司的时候,简直引起轰动了,我有好几个同事都偷偷去看他,觉得他长得很帅,好奇他是不是单身。”

程森笑了笑:“应该是单身吧,至少我没听说有女朋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