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去应该要躲着利亚姆他们,避免林诺的后院起火,虽然他觉得利亚姆会很有办法。

“你好像也累了,那我们今天先回去吧。”

林诺正准备离开,手边的人却拉住他,侧过头,是一张又开始泛红的脸。

细腻的皮肤印着可疑的痕迹,眼神湿润,发丝微乱,敞开的领口一片雪白,整个模样诱惑又惹人心疼,实则态度直接地问他:“能不能给我变个墨镜?”

“……或者,您可以消了这些吗?我现在的样子不太好看。”

柏雪天能感觉,林诺喜欢那些痕迹。

虽然酒吧里的人貌似认不出他们,他模特和演员的业务能力也很好,但现在,他是在大庭广众之下,在外面,难免惹人注目。

要是被拍到,安上了什么不好听的话,让其他那些弟控看到了怎么办?

就算以前沉迷演戏的时候,柏雪天也不会让狗仔队拍到他的丑态,他还是很自恋的。

柏雪天不知不觉靠近了些,远处看就像在搂着林诺胳膊,和周围一对对的人没什么两样。

林诺静静看着他,随即微笑,手温柔地放在柏雪天脸上:“已经晚上了,戴什么墨镜。”

细碎的金色光芒亮起,熄灭之后,柏雪天发觉自己的脸多了些什么,身前凉嗖嗖的感觉轻了,原本敞开的V领被带子束回来,身上还多了件双肩嵌着铆钉的黑色皮外套,他的耳环也换了,变成一枚耳钉,脚下蹬着一双皮靴。

嗯,有点酷?

柏雪天穿上这一身,感觉自己气场强了不少。

瞥见酒吧墙面的反光里,他衣着简练帅气,有了攻击性,模特习惯的姿势带着距离感,面无表情的脸配合脸上的黑色花纹,掩盖了原本的艳气和柔弱,整个人有几分叛逆的性感。

痕迹被遮住了,黑色的花纹对称精细,在脸上并不违和也不骇人,有点像柏雪天以前走秀化过的哥特式妆容,穿着这一身,他觉得自己应该可以去玩摇滚。

猎奇又精致,他的底子太好了,让整个打扮都有种别样的美。

那上面是油彩吗?柏雪天端详自己的脸片刻,很感兴趣。

林诺牵着他的手,走出了酒吧。

扫了眼柏雪天身上的铆钉,林诺挑眉:“我用了魅蓝天使的瓶盖,死物。”

“你现在的样子只是暂时的。”

他摸着下巴思考:“果然是很死的一件物品,没有以前从你身上找到的那块布有趣。”

“不过你还是很好看。”林诺最后补充道。

“谢谢。”柏雪天笑了,知道林诺在想什么。

有了铆钉林诺就抱不了他了。

说是回去,二人没有很快离开,穿过赵秦云的商业大楼间,偶尔看看首都星中心繁华的夜景,漫步在人群和一棵百年樱花树下——因为不像林诺能用魔法复苏,这棵树虽然挺拔硕大,但此刻光秃秃的一片。

“还没到春天呢。”

柏雪天看着那棵樱花树,有些遗憾,摸了摸自己这身装束,不由想起曾经站在烂漫的樱花树下,演戏的情景,演的一个coser。

一只手穿过他身侧,按在树干上,耳边响起林诺思索的声音:“这棵树春天也不会开花。”

“但现在可以。”

灿烂的金色流光从树上飞舞,一瞬间,光秃的枝头开满了粉色的樱花。

作者有话要说:  *后来

掉了七天七夜眼泪的柏雪天:我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