添福应了一声,正要带李逢君过去抄写,忽然门外有人冷笑了一声。
“掌柜的,我劝你还是不要白白浪费笔墨纸张了,就凭他的水平,离我还差十万八千里呢,我的字你都瞧不上,不肯付一文钱,更何况是他!”
然后,又传来另一个人满是嘲讽的声音:“墨心,话可不能这样说,再怎么说我这位堂弟在学堂里念书时也是时常被罚抄抄到手软的人,这字应该还是能看的。”
李逢君从鼻子里冷嗤一声,双手抄在胸前,睥睨着二人:“我当什么狗敢在老子面前狂吠,原来是黑心狗和他的狗兄弟李逢秋!”
被唤作墨心的顿时大怒,只是畏惧李逢君的厉害,倒不敢过来,只气得瞪着两眼,瞪的眼球凸出眼眶,冷哼道:“我乃读书之人,不与蠢物论短长。”
说着,又问店掌柜,“掌柜的,你可知道他是谁,就敢用他?”
掌柜的见到此人正气不打一处来,冷着脸道:“我管他是什么人,我只认得你,你……”
甄墨心立刻抢断他:“掌柜的恐怕眼神不大好,他就是大名鼎鼎的小恶霸李逢君!”
掌柜的露出惊愕的表情。
他听过此人恶名,只是没见过。
没想到这惫懒恶人竟是眼前这般清俊的少年。
李逢秋冷笑道:“掌柜的,你若不想这小小书肆被毁,我劝你趁早收了让他抄书的心思,否则……”
“否则如何?”王落花冷眼望着他,“我家天宝哥哥长得比你好看,心眼比你好,画画比你强,字也写得比你漂亮,读书更比你们强,你连给他提鞋都不配。”
“……”
李逢君心里顿时美的快要冒泡了。
感觉自己的形象在瞬间变得高大起来。
李逢秋刚一进来就瞧见一位生得相当标致的姑娘,虽然他没回家参加喜宴,也料想她就是李逢君新娶的媳妇。
他一直以为对方只是个乡下野丫头,说不定还拖着两道鼻涕,没想到这王落花竟生得这样标致。
他心里没由来的就开始冒酸水。
见王落花如此维护李逢君,还用这般尖刻的话损他,他又羞又恼,红着脸道:“光说嘴有什么用,有本事你倒是让他写一个字看看。”
甄墨心立刻附合:“对,是真本事就拿出来亮亮。”
“天宝哥哥,就让他们见识见识。”
“好。”王落花的话激起李逢君满心斗志,他挑眉望向李逢君和甄墨心,挑衅道,“要不我们比试一下。”
甄墨心将胸脯一挺:“比就比,怎么个比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