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4章

“这个东西叫榴莲,俗称金枕头。”

“金……枕头?!”特洛斯瞪大了眼睛,有些难以置信地指着那个像尖刺流星锤一样的玩意儿。

“嗯,是啊。”那边老板已经称好了苹果,骆赛边掏腰包边回答。

“人类太奇怪了,用这种枕头难道不怕睡觉的时候脑袋被扎成筛子吗?!”来自地狱的双头犬Boss对人类世界居然使用这种可怕的枕头表示非常震惊,忍不住将医生的脑袋抱过来左翻右转地瞧了个仔细,在确定医生的后脑勺绝对没有奇怪的小孔之后,松了口气之后,假装不在意地哼道,“等你下了地狱之后,我可以把我的骨头枕借你用。”

真是太感谢了,“感动”到不行啊!

谁要下地狱?谁要!!他最近都没有打算做伤天害理、罪不容恕、十恶不赦的坏事好不好?顶多就是不小心把擦过嘴的纸巾错丢进可回收的垃圾桶里面而已,谁知道原来黄色垃圾桶表示可回收,绿色表示不可回收啊?绿色不是才代表环保颜色吧?比起仔细看那个小不拉几糊里糊涂的分类标识,垃圾桶外观颜色分类不是更直接吗?!

骆赛扶了扶眼镜:“榴莲不是枕头,是一种水果,可以吃的。”

“可以吃?!”特洛斯似乎更震惊了,指了指那颗浑身尖刺的大圆果,这都能下得了嘴?!连地狱犬都啃不下去啊!人类的极限真是太不可思议了。

身为非常合格的主人,骆赛当然是一翘起尾巴都知道他想得什么了。

这种事说是没用的,最好还是直接用事实来证明,骆赛大手一挥,无比豪气地叫道:“老板,开个榴莲!”

“好嘞!”水果店老板一听高兴了,这种南方水果在北方不多见,虽说物以稀为贵,但保存不易价格又高,实在不容易卖出去,既然有客人要便赶紧拿了把长刀,破开之前顺口问了句,“要多少?”

“一块!”

“一块?!”

水果店老板有点为难了,榴莲一旦切开,没有了厚厚假种皮的保护,里面的果肉是很容易变坏的,如果开了之后其他的没人买也挺麻烦的,买大半还好,只一块的话……

正在这个时候身后突然响起了一个醇厚有力的声音:“老板,麻烦给开个榴莲。”

骆赛回头一看,见是个高大的上班族,大概是刚下班顺路经过菜市场,手里还提了好大一个环保购物袋,里面的东西装得相当满,鼓起一大包大概都是刚买到的生鲜肉菜,甚至还有两三根长长的大葱冒出来。

虽然做的事很有师奶范儿,可偏偏这男人肩宽身横、长腿窄腰,白色衬衣虽说款式普通但在他身上就跟橱窗里的模特儿一样,深蓝的西服外套挂在左手臂上,为了避免弄脏和麻烦还把领带塞进了衬衣的前襟开口处,加上方正英武的气势,大概平素在办公室里就是那种人人都放心倚靠,天大的事儿总能一肩扛起的男人。

这下老板立即眼咕噜一转:“能不能匀一块给这位小哥?反正一个榴莲里头十多颗果肉。”

这上班族倒也是个爽快人:“行,没问题!”

一下满足两位客人,老板也乐呵了,边弄边问着:“嘿,这位小哥也喜欢吃榴莲啊?”

“呃……”上班族有点尴尬地笑了笑。

“你算是来对地方了,整个市场就我这有榴莲卖,这可是正宗泰国金枕头,保管齿颊留香,欲罢不能啊!”

是不是正宗是无从考究了,但这玩意儿的厚皮一破开,顿时溢出一股特殊的果香,一直蹲在旁边好奇张望的特洛斯简直就像被火烤了尾巴似的整个儿蹦开:“我擦!!这他妈的什么味道?!”

骆赛却很是淡定,毕竟身为南方人的骆家老妈以前就特别喜欢吃榴莲,他早就习惯了这种气味。

只是没想到那位要了整个榴莲的上班族居然也是屏息闭气,在充满了榴莲果香的空气中溺水般垂死挣扎,看上去是恨不得撒腿跑掉,可偏偏他就是买榴莲的主。

骆赛瞧着他的模样都觉得他辛苦,不由得问:“那个……你不爱吃这个吗?”

上班族转过脸来,苦笑连连:“何止不爱,对我来说这个味道简直就像——”因为说了句话而吸入了空气的缘故,过分甜腻到发呛的果肉气味害他险些作呕,不得不退开几步,换了好几口比较清新一点的空气才缓过劲来。

对上囧囧有神的骆医生的视线,大概也觉得自己这行为太突兀了点,有些不好意思地补充道:“不是我喜欢吃,是我的弟弟喜欢吃。他是难得回来一趟,所以我才想今天给他买点什么慰劳一下。”

榴莲这种水果几乎是跟臭豆腐一样,属于非常受争议的存在,受得了的人觉得它酥软味甜,齿颊留香,简直像吃雪糕一样美味,可受不了的人怎是另一个极端,甚至觉得它臭不可闻,坑爹到了极点。

骆家老爸就是其中表表,第一次骆家老妈买了榴莲回来,魁梧的山东汉子简直就像家里被抛进烟雾弹似的勃然而起,二话不说——离家出走。后来实在没法子,就算死活受不了可扛不住老婆爱吃这味儿,抗议不能只能用无声抵制,反正只要冰箱里有榴莲他就绝对不打开,老妈在屋里吃他就躲院子外头去。

没想到这位大哥居然为了弟弟喜欢,不但能够忍受这么难闻的气味,还特地买回家去,看他手里的那满满一袋子肉菜,估计除了榴莲之外,还有不少弟弟喜欢吃的东西吧?

骆赛是由衷地佩服:“你的弟弟可真有福气!”

说到自家兄弟的事儿,上班族笑开了颜:“哪儿的话,家里兄弟多,合共有九个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