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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样?”

闻旭微笑点头,给老板娘扫码付了款,她的衣品一向好,几十块的斗篷被她穿的很有高级感。

“我看前面有男装,你去看看。”

“我就不用了。”来北京时带的有三四身替换,他的衣服来回就那些暗色调,穿得舒服不难看就行了,他对穿搭一向没什么兴趣,却总能分辨出来路诗穿什么颜色显白,穿什么款式显身材……

路诗被闻旭拉着往前走,忽然想到早上他的样子,上身光着,牛仔裤松垮挂在腰间,裤扣没有扣上,双侧腰线很漂亮,能看到明显的腹肌,她的视线飘忽到他裤腰,想到早上的激烈就浑身烧热。

这男人高高大大,身材诱人,脸又生得这般好看,网上说的不错,所谓基本款就是给高颜值好身材的帅哥准备的。

“想什么呢?”闻旭伸手捏捏她的脸颊:“脸这么红。”

路诗慌忙从包里拿出墨镜带上,指指太阳,煞有介事:“晒的。”

晚上闻旭带路诗吃了野山菌火锅,汤底食材一样的鲜美,分量格外足,老板还热情送了一壶自酿的酒。

饭罢,闻旭拉着她去了一间酒吧,乐队的帅哥们各个身怀绝技,吉他、贝斯、点子鼓…甚至还有萧,这些糅杂组合在一起,竟让人惊起一身鸡皮,听出不一样的惊艳。

老板娘是个戴眼睛的微胖小姐姐,嗓门大,一开口就知道是个豪爽性子,她夸路诗漂亮,也说:“你男人长得真俊。”

路诗莞尔,据说在云南摩梭族是女人当家做主,女人赚钱养家也自然什么都是女人说了算。

她不禁想笑,把闻旭扔到这女儿国里,凭借一张好皮囊他应该会混得很不赖。

闻旭品了一口威士忌含在嘴里慢慢咽下,盯着傻笑的路诗撇撇嘴,摩梭女人的话题两人在古城叨叨一路了,他抬手揉了把路诗的脑袋:“怎么,想把老公卖了?”

路诗回视他,这家伙是有透视眼吧,总能迅速视奸出她脑袋里奇奇怪怪的想法,她是一点都不怕他,故意笑着说:“应该会很抢手。”

“不会,”闻旭笑得欠兮兮的:“第一晚就会被赶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