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了?”周启尊发觉张决明有些不对劲,“你还不舒服?要不你还是喝点水吧,刚才你呛那下挺厉害的。”
“不用。我没事。”张决明摇摇头。他的卑微愧疚,因为天生的肮脏,因为他的感情从未像其他暗恋那样美好。
别人偷偷滋长,可以低进尘埃里,期待春天,向往阳光。而他连尘埃也不如,冥渊地下,地狱增生,沉沦混沌。
“把林眷叫来吧。”周启尊坐床边,搓搓脸皮,“对了,让他别穿大风衣了,净闹洋相,旅店伙计都块把他当不法分子了。”
“好。”张决明浅浅地笑了下,终于给周启尊的血玉扳指握在手心里。
兴许是逆着光,张决明这抹笑太轻薄,又脆弱,甚至笑得有些惨淡,让周启尊看得愣了秒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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晨光熹微,本是个大好的早上,安宁和谐,可周启尊的屋里却跟演大戏似的。
那林眷的脑子定是个打半折的西贝货,大风衣没穿,他顶着一张极丑的脸皮进屋,周启尊还没来得及给他的丑看清楚,他竟朝着周启尊和张决明,扑通跪了个响的。
丑八怪少年最实在,不仅跪下了,还连磕了三个头。
“咚咚咚”带震的那种,听着响儿,脑门儿不破也得肿。
周启尊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受这份儿“响”礼,他浑身膈应,好悬没伸腿给林眷这缺心眼的一脚卷出去。
不过一旁的张决明还没说话,他好歹忍住了脚痒。
“起来吧。”张决明叹口气,没上前扶林眷。
“大人。”林眷一张嘴,哭了。
周启尊当时晕着,不知实情,再说他也是第一次正八经见林眷,于是长眼色地退到后头,坐床边不插话。
“你有话不能站起来说?”张决明不是第一次受林眷跪拜,但周启尊在后头,他就是浑身别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