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翻来覆去,最后还是爬了起来。在又纠结了十五分钟后,套上了黑白格的衬衫。因为她突然想到,白礼好像一直都穿黑色的衣服。

心里生出点隐隐的期待,使嫣然的眼睛无法集中在诗集册上,而是会偷偷地瞄一瞄时钟。

在时钟指向七点五十的时候,有人敲响了门。

白礼今天居然不是黑压压的,而是穿了一件蓝棕色的格纹衬衫。他高瘦,略显单薄,胸前挂着相机,白色头发没有被帽子遮盖,而是乖顺地贴在他额前,使他整个人显得更温顺,甚至是温柔,像文艺片中的角色。

嫣然一顿。这样的白礼,在这个瞬间好像也同化了她,使她的心也融化了那些坚硬的杂质。

她领着白礼去了玫瑰园。

在白礼的目光触及那一丛丛盛放的玫瑰花时,他的感叹就像风一样吹过嫣然的耳畔。

“真美。”

是啊,真的很美。一朵玫瑰的美或许是一根羽毛,轻轻撩动你身体中关于浪漫的敏感点,而一园玫瑰的美是饱满蓬勃的,从视觉上占据你全部的注意力,然后将那份惊艳蔓延至心底。

白礼投入得很快,他端起相机,寻找每一个合适的角度,试图将美丽框起来,框进相机,框进眼睛。

而他的专注让嫣然第一次有机会肆无忌惮地观察他。

白礼的表情很多时候就两个,淡然和认真。现在的他微微抿紧嘴唇,浅浅的睫毛垂落,像陷进去了一般,那么认真。

嫣然之前不知道白礼居然还会拍照。就像她不知道他今天竟然会穿不是黑白两色的衬衫一样。

嫣然其实也好像陷进去了一样,那么认真地观察思考,以至于当相机框住了她,快门“咔嚓”一声,她都还没能反应过来。

“不好意思,因为你刚好站在那里,就把你一起拍进来了。”白礼开口道歉,径直望向嫣然。“你要看一看吗?”他扬了扬手里的相机。

嫣然还是有些懵,便顺着白礼的话点了点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