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对对!‘昀华’对应‘世心’,可不就是沈氏夫妇么?!这是什么基金?”

“啊呀!这已经是个成立十年的基金会了啊!”

“十年?有这么久了吗?”

“等等……注册的人是……沈一白?那是谁?也是沈家的人?”

“所以这是属于沈家的基金会?慈善基金?这是用来干嘛的?”

……

没有等众人讨论得太久,戚夏很快揭开真相:“大家想得没错,‘昀华’是我在十年前申请创立的慈善基金,只是因为当时还未满十八岁,所以委托了一位叔叔。”

“而这些年,也是这位叔叔一直在帮我打理‘昀华’。”

想到沈一白,戚夏脸上露出依恋的神情,不过这神情一闪即逝,她深吸了口气,继续道:

“这个基金是个专项基金,专门用来补偿当年受‘世心案’牵连的受害者。”

“哗……”即便已经心有预感,众人仍是不由发出一阵低呼。

在现代的经济体制及伦理体系下,一家公司经过破产清算,在法律上认定无法清偿的债务,实际上债权方只能自认倒霉。

除非你能举证对方有隐瞒财产的行为。否则,在就算杀了对方、对方也拿不出钱还债的情况下,又能怎么办呢?

“世心”集团的破产清算在十几年前就已经完成,撇开沈世昀所要逃避的刑事责任,此案在民事范畴上算是盖棺定论;

因此,戚夏此举几乎可以说是从个人良心出发的纯粹的善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