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说文字能泣血,这篇小作文至少勾引了成吨成吨的泪水。

刘家的惨剧当然令人同情,但刘芳芳的目的显然并不只是博取同情,她继续写道:

“弟弟过世已经两年,本来,我和母亲的伤痛已经渐渐地得到平复。没想到,沈大小姐的瓜却如同震天响雷,把我们轰回到最黑暗的过往。”

她解释为什么认定戚夏就是沈家的千金小姐沈沁:

“当年,母亲曾和父亲到世心集团求沈世昀夫妻放过自己,至少能把本金拿回来,但被世心的保镖打出门。”

“我的父母被打到头破血流,高贵优雅的沈夫人却站在云端里居高临下地看着。母亲说,她一辈子都记得那张精巧伪善的脸。”

“很不巧,沈大小姐和沈夫人长得那个像啊……所以母亲一眼就认出来了!”

在小作文的最后,刘芳芳如此写道:“据我所知,沈大小姐和我同岁,我想请问沈大小姐:我家被泼红漆的时候,你在干嘛?换个地方做小公主吗?”

“我母亲带着我和弟弟四处流离躲债时,你和你的父母拿着我们的血汗钱挥霍得可爽?”

“我从小为养活自己而努力、在底层苦苦挣扎的时候,你呢?你摇身一变就有了新身份,上大学、抱金主大腿,风风火火地赚大钱!”

“你忘记你们一家人的优渥生活,是踩着我们这些受害者尸骨换来的了吗?”

“呵,你怎么可能记得!你根本就不在意!我们在你眼中等同于无!”

“天道不公就在于,同人不同命!”

“但是,我不想认命!我被这天杀的鬼命运已经害得够惨!你,别想逃过!”

小作文至此戛然而止,在血与泪的呼唤中,留给人无限遐想。